有法官按照瓜田李下去判案的麽?這就是你的法製觀念?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難道你還問“影響了誰的成績”了?

沒有貼片如何影響成績?你給說說看?

 

》你怎麽不用服禁藥來類比?

禁藥跟貼片如何可比?一個是服用了在一段時間內有效,另一個是拿下來就無效。。。

你這邏輯也太荒唐了吧?

 

》比賽進行了相當一段時間後才判違規,說明工作人員覺得有必要判罰。

為什麽拿下來的時候就不覺得?他根據什麽當時認為沒有違規?他(或者別人)又根據什麽後來覺得是違規?

難道規則在比賽中改變了嗎?

 

》摟主已經拿出規定來了

樓主拿出來的規則,是說可以過後追訴。但我這裏質疑的,不是什麽“放棄了這個權力”,而是為什麽拿下來的時候工作人員(裁判?)不認為是違規?

 

》要不有種的,也像美國人那樣,讓civil法庭去推翻國際x聯的決定。不過目前隻有美國人能這樣做哦。

為什麽隻有美國人可以做?別人就不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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