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這個事件上如果讓彎彎們滿意和得逞就是對其他廣大的各國運動員的不公。
如果這兩個貼片沒有戴上場比賽,那是如何的不公?請解釋。
2. 》我相信台灣省政府不會愚蠢到要世跆理事會就他們處罰的解釋再進一步解釋,如真這樣,彎彎們很可能會遭到停權。因他們是在挑戰世跆理事會的權威。
要求進一步解釋是個民主架構下的合理要求,有什麽不對? 說台灣運動員會被停權,“因他們是在挑戰世跆理事會的權威”那是你把世跆理事會誤解成封建帝王之類的不容挑戰的權威。這是你對於民主做法的不理解,反映出你的民主意識的欠缺。。。
3. 》奉勸彎彎們不要在這裏和網友較勁,處罰彎彎的是世跆理事會。
你們可以在這裏談論這件事,為什麽別人不行?如果說“處罰彎彎的是世跆理事會”大家就不能/不應該談論這件事的話,你們還談什麽呢?
另外,指出你一點誤解:我是大陸人,不是台灣人。
4. 》我們不過對此表示支持和高興,因為此次處罰使正義得到了伸張,使公正得到了保障。
什麽是你所說的“正義”和“公正”?
中國人(台灣人)受到不公對待,你還高興?你還是中國人嗎?
5. 》經過這次處罰,楊MM會多少明白,像在台灣內部那樣胡攪蠻纏的做法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是行不通的。
請問,通過合理渠道據理力爭是什麽“胡攪蠻纏的做法”?“胡”在哪裏?“蠻”在哪裏?
而且,既然你說了“就像你們有權力表示不平和委屈一樣”,那麽運用這個權利去據理力爭怎麽就變成了“胡攪蠻纏的做法”?你說話怎麽這麽自相矛盾?
6. 》相信楊MM今後一定會遵紀守法,做一個讓世跆理事會信得過的選手。
楊淑君一向遵紀守法,這次純粹是被誣陷。我希望,通過這次的抗爭,亞洲跆聯和世跆理事會能改正他們的偏頗的做法,做一個讓所有運動員信得過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