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的“道理”缺乏關鍵證據,還用對手裝傻?是你們裝傻吧?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你要能講道理,就先把我上麵第一個跟貼裏的問題好好回答一下,讓別的讀者知道你是能講道理的。

所有跟帖: 

“比賽資格”是個裁決。而我們現在要去的,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65 bytes) () 12/26/2010 postreply 20:12:39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