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能講道理,就先把我上麵第一個跟貼裏的問題好好回答一下,讓別的讀者知道你是能講道理的。
你們的“道理”缺乏關鍵證據,還用對手裝傻?是你們裝傻吧?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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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資格”是個裁決。而我們現在要去的,
-不明則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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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2010 postreply
20: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