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挺老喬而抑咖哩,就來個俗套“首先聲明,我一點也不喜歡幫主,還挺喜歡小妖”。其實這個套路,在英文帖子裏常見。一看到這個套路,就知道下麵的褒貶指向了。嗬嗬
很明顯,標準是沒法統一的。因此也就是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這才有了爭議和討論。
但一看到Barry說他認為咖哩是個more dangerous offensive player than MJ,也僅僅是他的看法而已,也僅僅限定在offensive而已,怎麽就引來了下麵這些回帖呢?
”沒有NBA all defense,不算complete package,超不了“
到目前為止,是否有咖哩粉在TT辯論過咖哩已經全麵超過MJ了呢?如果沒有,那實在沒必要拿出這麽個極端情況來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