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和養父母一起來到開平,找到天街,那個當年他們第一次和我見麵的地方。我的心情非常複雜,天街好像是一個熟悉的地方,仿佛在夢境裏我來過。我們走過天街,是一條長長的街道,以前是當地人擺地攤的地方,現在地攤少了,街道兩邊是商店,小吃店,偶爾有擺在外麵的廣告攤,在我的想象中,天街應該更加熱鬧,好像廣州的商業步行街一樣人潮洶湧。這份清靜倒是給了我很多想象,養父母在這裏,從一個會講英文的男人手裏接過我,他是我的親生父親嗎?或者他是和我親生父母非常親近的朋友?我想知道那時候發生了什麽,我的父母不得不把我送人。
我和養父母在天街漫步,媽媽拉著我的手,告訴我她見到我第一眼的情形。她說她看第一眼就喜歡我,在繈褓中的我也許剛剛會笑,我的笑讓她感動地想哭,她後來意識到這個粘手的小嬰兒可能是被“特意”地丟給她的時候,她的內心就認定我是上天給她的“禮物”,她和我的養父,那時還是她的男朋友,抱著我到處去找我的親生父母的時候,她的心裏卻是在暗暗地祈禱,“作我的女兒吧!”
他們帶著我去到廣州美國領事館辦理收養,工作人員說他們不符合收養條件,因為他們沒有結婚。我的養父真的夠勇敢,就在大使館立刻跪下向女朋友求婚,還是嬰兒的我見證了這一時刻,馬上激動地哭了,媽媽說我反應比她還劇烈,美國大使親自為我父母主持了婚禮,一天之內,他們就這樣莫名其妙地成為我的父母,因為領養手續要花費幾個月時間,他們無法立刻拿到我的有效證件出國,媽媽不得不退掉機票,留在中國繼續辦理領養手續,爸爸不得不獨自返回美國。幾個月以後,爸爸再次回到廣州,接我們回家。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