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讀到你對別人批評的回答,覺得你的理論有些勉強。尤其是別人必須讀過幾百本書才能評論,更是不合理的要求。
每個作家都有自己的風格,如果你的武俠小說有自己的風格,當然很好。但是不同的是,所有好作品的風格都是對現實的反應,如果風格不基於現實,則屬於文法錯誤或亂寫。
我大概沒有讀過幾百本武俠小說,但是我想我讀過不下三百本各種小說應該不算誇張。因此可以舉幾個例子。
著名的作家中如海明威、狄更斯、博朗特姐妹、福克納、馬克吐溫等人都有自己的用詞和語法風格。海明威用詞簡練,句子短。狄更斯的句子中即使是描述最悲慘的境況,也會透露出調侃和幽默。福克納和馬克吐溫等人則體現了美國南方的鄉土氣息。我們不能因為福克納的書中用許多南方的土語就得出結論所有描繪美國南方的小說都必須是福克納的風格。如果我們自己對密西西比流域的文化不熟悉,我們模仿出來的福克納風格肯定不是真實的。你可能寫出來幾千字都非常貼切,但是某一個字詞的用法就能揭了你的老底。
不太著名的人物中,我想有兩個人的作品可以拿來作為例子。一個人就是:Lovecraft。此人專寫恐怖小說,而且喜歡用一些生僻字。另外一個人Robert Ervin Howard,應該是最好的例子。此人寫了一係列一個美國水手在亞洲等國的拳擊故事。這些故事都是用海外那些類似皮京英語寫成的。其中很多字的拚寫都是不標準的,很多句法都不標準,但是如果這些句法體現了當時海外美國人和當地人的說話習慣,則Howard的這些作品可以算是一種風格。
Howard也同時寫了許多恐怖小說,這些小說則使用的都是標準英語。如果不看作者的名字,很難猜測到這些風格如此不同的小說都是出自一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