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少校營長的關於”美國人持有槍支權利的目的就是保留武力推翻政府的權利“言論,zt篇文章反駁下

來源: 驚世駭俗 2011-10-15 20:21:0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758 bytes)
美國法律之所以不禁槍,是因為“美國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嗎? 2011-10-15 20:15:00
美國的憲法修正案第二條:“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美國法律之所以不禁槍是保護人們自衛的權利。美國任何憲法修正案或釋法決定裏都沒有持槍為了推翻暴政一說。‘暴政’ 這個詞就是瞎扯,憲法第二修正案時代根本不會用‘暴政’這個詞,更不會用來說自己政府。暴政一詞是上世紀末西方用來形容某些其它國家的。美國是用三權分立等手段來防止產生暴政。五世造謠的功夫還欠火候,基本上是謠言一出立馬就被揭穿。

整篇文字故意混淆了‘自衛’ 和 ‘推翻暴政’。所舉擊斃破門而入者之類都是自衛的例子。用持槍來推翻或防止暴政是不現實的。比如加拿大,明確規定持槍隻是打獵或射擊運動,連自衛功能都沒有。英國等很多西方國家也對槍管製。難道加拿大英國比美國更容易產生暴政?再說一旦暴政了,平民持槍有個P用。幾把槍都搞不定算什麽暴政。五世騙子自己就講了個故事: 德國人民本來是合法擁有武器的,可希特勒上台之後把槍支給沒收了,以致猶太人隻能束手待宰。嘿嘿,既然德國人原來是有槍的,為啥不用槍來保護自己拒絕交槍乃至推翻希特勒?還什麽 “失去自衛武器是猶太民族的悲劇原因之一”,荒唐之至。你原來不是有槍嗎?咋會連自衛武器都失去了?既然有槍時連自衛武器都保不住,暴政一紙命令就能把槍收了,談何推翻暴政?合法擁有武器的德國人民既沒能避免希特勒上台也沒能推翻希特勒,反而是槍被希特勒不費吹灰之力沒收了,這個故事用來打五世騙子自己的耳光再合適不過了。

順便說持槍在美國是爭論已久的話題,讚成持槍的觀點並不占明顯多數。去年高院決定是5:4險勝,這是布什父子兩代總統多年經營任命了幾個共和黨大法官的結果(一般來說共和黨支持持槍而民主黨反對)。如果持槍真有預防暴政這麽明顯的好處,應該是人人支持根本不用釋法,或9位大法官一致同意。可事實是9位法官裏就有4位不信這一套,另5位顯然也不是在為推翻政府者著想。其實美國不禁槍主因是軍火公司財大氣粗,而共和黨是代表這些大公司利益的,如果政府禁槍軍火公司不高興了美國政府的財政收入會大大縮水。當然這種事不能放到桌麵上說,公開的理由是自衛防身,而反對者認為大家都沒槍更安全。總之關心的是安全自衛犯罪率等,誰有功夫象五世騙子那樣政治掛帥整天惦記著推翻政府。避免暴政什麽的都是五世騙子為了煽情忽悠上綱上線瞎編的。

所有跟帖: 

擁有槍是人的自由和權利,但你如果濫用槍,你就會給剝奪這種權力,在美國隻有合格的人才能買槍。 -zhengcheng- 給 zhengcheng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15/2011 postreply 20:33:12

聽說在紐約有的槍照賠槍隻能在家裏玩,槍上街就犯法了。 -走石飛沙- 給 走石飛沙 發送悄悄話 走石飛沙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6/2011 postreply 12:40:48

同理,擁有土地也是你的自由和權利,但你要種大麻造毒品,你的權利同樣會給剝奪。。。 -zhengcheng- 給 zhengcheng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15/2011 postreply 20:34:45

土地和槍械在美國的法律意義是一樣的。 -zhengcheng- 給 zhengcheng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15/2011 postreply 20:35:47

很精煉的解釋。 -驚世駭俗- 給 驚世駭俗 發送悄悄話 驚世駭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5/2011 postreply 20:43:30

Fahrenheit 911的編導有專題影片,同名,Youtube,土豆等都有... -子英- 給 子英 發送悄悄話 子英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6/2011 postreply 19:37:45

1776年到現在槍枝擁有權的解釋有不同時期的演變,1865年之後成為白人維護自己的手段,xikl -子英- 給 子英 發送悄悄話 子英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6/2011 postreply 19:34:09

沒槍當年美國人拿什麽來跟英國軍隊鬥?毛當年還砸爛“公檢法”,號召人民起來鬥爭呢。 -驚世駭俗- 給 驚世駭俗 發送悄悄話 驚世駭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6/2011 postreply 08:23:59

未必,見1865,年後,。。 -子英- 給 子英 發送悄悄話 子英 的博客首頁 (72 bytes) () 10/16/2011 postreply 20:51:00

思想生鏽不止孔已己。。。 -子英- 給 子英 發送悄悄話 子英 的博客首頁 (20 bytes) () 10/15/2011 postreply 22:25:14

美國在第二任總統開始就有了政治分歧,說保留推翻權力的是第二任 -子英- 給 子英 發送悄悄話 子英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5/2011 postreply 22:43:42

根據你的邏輯, 美國政府不講共產主義理論,就是怕美國人民起來推翻資本主義。 -驚世駭俗- 給 驚世駭俗 發送悄悄話 驚世駭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6/2011 postreply 09:13:37

要翻譯就把第二修正案翻譯完全了。別隻翻譯原文的後半句。修正案裏說的“自由國家”很明白。 -Sic~semper~tyrannis- 給 Sic~semper~tyrannis 發送悄悄話 (722 bytes) () 10/16/2011 postreply 01:01:40

這要請問了自由國家的解釋權在誰?有施行暴政的政府會說自己施行了暴政嗎? -驚世駭俗- 給 驚世駭俗 發送悄悄話 驚世駭俗 的博客首頁 (3540 bytes) () 10/16/2011 postreply 08:14:39

不是在討論持槍權利的目的嗎?怎麽有討論上自由國家的解釋權在哪裏了? -Sic~semper~tyrannis- 給 Sic~semper~tyrannis 發送悄悄話 (1193 bytes) () 10/16/2011 postreply 08:41:14

請問最高法院有沒有解釋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保留人民武力推翻政府的權利”?請出示解釋原文 -驚世駭俗- 給 驚世駭俗 發送悄悄話 驚世駭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6/2011 postreply 08:52:12

申明根據你的意思,現在已經光從理論上來討論了。當然你也知道實際是這條根本就不象你所解釋的那樣。 -驚世駭俗- 給 驚世駭俗 發送悄悄話 驚世駭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6/2011 postreply 08:57:50

《美國 憲法原理》沒有什麽法律意義,但說明了治理國家的思想,而這個思想 -驚世駭俗- 給 驚世駭俗 發送悄悄話 驚世駭俗 的博客首頁 (195 bytes) () 10/16/2011 postreply 09:05:39

製定者確實說過人民可以用槍反抗”不公正的法律“(unjust laws) -xwu622- 給 xwu622 發送悄悄話 xwu622 的博客首頁 (156 bytes) () 10/16/2011 postreply 20: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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