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在一個微信群上看到一篇介紹王國斌的油畫《我的前夫》的文章,當時群裏幾個人的發言大抵與文章中的觀點一致。而我卻看到了不同的東西。最近因為整理《另類知青的回憶》,就趁熱打鐵,把腦子裏一直揮之不去的想法整理出來。算是《另類知青的回憶》的番外篇吧。
從油畫中能看出新郎的年齡比新娘大,至於新郎的文化程度似乎無關緊要。新娘的文化程度也無人關心,隻要知道她是從某個城市下放到當地的知青(也許就是初中文化),這就夠了。我突發奇想,要是我早出生五六年,或者就跟我同學中的老大哥那般年齡,然後姻緣巧合,娶了那位在我們村教書的上海知青,大概也是跟油畫中所描述的那樣吧?一個傻不拉幾的農村後生,娶了一位高貴的上海小姐,盡管我當時的文化水平及智商遠在她之上。
油畫之所以給人震撼,顯然不是年齡的差別。農村的人本來就顯老,也許新郎比新娘大不了幾歲。年齡的差別再大,也比不過82-28配吧?唯一橫在新郎與新娘之間的巨大鴻溝就是,一個來自城市,而另一個是鄉下人。為什麽農村和城市的差別如同地獄與天堂?
五個月前在文學城上有一篇題為“被審查的微信插圖:油畫《我的前夫》哭倒無數知青!“(以後簡稱”哭文“),曆數女知青下放在農村的悲慘境遇,這大概也是絕大多數人看到油畫後的感想。我無意批評”哭文“的作者,畢竟現實的環境如此。我也為那些”哭文“中例舉的女知青在鄉下的遭遇深表同情。她們有權力控訴那場迫使她們離開父母、離開戀人、離開熟悉的環境、離開舒適的生活,被驅趕到一個陌生而惡劣的環境,幹那些辛苦而低等的農活。
以我讀到的回憶及文學作品來看,被知青拋棄的農村女子要多得多。李春波的歌曲《小芳》之所以流行,是一個佐證。我上網順便查了一下,就能看到一些男知青回憶他們為了回城而拋棄鄉下妻子的故事。這些回憶基本上帶有懺悔的性質,其中一位知青談到他的妻子主動提出與他離婚。還有不少拋棄農村的妻子,就像油畫中的女知青(“前妻”)拋棄“我的前夫”那樣而心安理得的?我也不想譴責那些拋棄鄉下妻子的男知青,他們也是時代的犧牲品。
在回城與鄉下妻子之間隻能二選一,古今中外,隻有在罪惡的製度和荒唐的年代才有的事。我再次把自己代入到油畫中,或者把油畫中的男主角想象成有文化高智商的人。他一輩子也無法離開那片土地,卻因為娶了城市姑娘而“幸福”。他的命運就是永遠被困在那片土地上,沒有幾個人認為有什麽不妥,反而為他娶了城裏的姑娘覺得不公,為新娘叫屈。
在中國古代,農民至少還屬於上九流。在其它國家,也沒有聽說農民一出生就被釘在他的出生地。從清朝到民國,“田賦”與田地的好壞掛鉤,總數額低於收入的5%。共產黨收的“公糧”(含土地稅和農業稅)不顧田地的好壞搞一刀切,數額超過25%的農業收入(幸好這個數額在一九六五年定了下來,在以後幾十年增產不增稅)。
“困難時期”,餓死的都是農民;幹部養不活了,就“勸”他們回去當農民。文革搞亂了城市,青年學生無事可幹,又把他們丟給農民。農民不隻是韭菜,也是白鼠,幾千萬人的餓殍仿佛是螞蟻,是趕英超美的試驗品。他們還得隨時供養城市裏多餘的遊民。有人說他們是新時代的農奴,我認為他們連農奴都不如。
雖然農民如今不用交農業稅,但他們比以前更難走出去。到八十年代初,至少高考分數還是全國一致。所以,那時候考取大學,包括重點大學的農村孩子並不少見,出國的人很多。現在的農村孩子要考取重點大學(如今叫985及211大學)是難上加難。如果你去查官方網站關於各省命題的說法,倒是冠冕堂皇,說是讓教育資源不足的地區以同樣的分數與教育資源豐富的地區競爭,這樣對教育資源不足的地區不公才各省分卷。但事實是,分卷後加劇了不公,並用分卷試圖掩蓋這種不公。當初在各省分卷之前,是各省劃分分數線,北京、上海等省市明顯低於其它省市。後來因為太難看,才逐漸改成分省命題。幾年前網上流行一個故事,一個湖南的小夥子到北京的建築工地搬磚,遇上房子的建築師。攀談後發現,他們原來參加了同一年的高考,搬磚者的高考分數高於建築師的分數。我沒有考察這則故事的真實性,但故事的原型肯定不乏其例。
以前農村的孩子上了大學,分配到哪裏,就有了那裏的戶口。現在的農村孩子,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考上了不錯的大學,畢業後的工作依然是問題。即便在城市裏找到一份工作,買房也還有很多障礙,哪怕他們能拿得出頭款。至於那些“農民工”,還不如幾個世紀前的奴隸,他們在城市裏隻有賣苦力的份。在工作的城市裏,他們隻能暫住,一旦不需要他們,就得立馬滾蛋,否則就作為“外來人口”像牲口一樣被清除。
他們的命,即使在同樣事故的賠償時,也大大地低於城市居民。“同命不同價”的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其中第二十九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據此計算,城鄉居民如分別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在計算死亡賠償金數額時,農村人口能拿到的賠償金常常是城市居民的一個小小零頭。有人呼籲打破這種差別,但至今好像沒有成文。這可能會像廢除戶口製一樣遙遙無期。
農村戶口的人沒有退休金,沒有醫療保險。如今倒是出台了所謂的農村養老政策,每年要交6800元,連續交15年。總額超過10萬。好些農民每年的生活費還不到6800元。他們將來能否收回成本是一個不定數,我認為大概率是收不回的。第一,以後退休的年齡勢必會延長,即便按現在的60歲退休,活到75歲是全國平均壽命,農民偏低。他們到時能每年領取相當於現在6800元的退休金嗎?第二,現在的退休金已經是壬吃卯糧,到時退休金一旦短缺,第一被砍的肯定就是農民。第三,即便國家按期發放現在承諾的金額給農民,地方各級政府還有可能克扣。我唯一的一次回國過年,就遇到村裏因為村長克扣退耕還林的錢而打架。我因為勸架皮夾克被撕破。第四,政府一貫說話不算數,當時搞計劃生育時的口號是“隻生一個好,政府來養老”。且不說獨生子女的父母,那些失孤的老人,政府管他們嗎?
現在有些地區開始給農村老人發“養老金”,但每個月才100來元。想到好些“事業”單位退休的,每月一萬元的不在少數,而且他們還有醫療保險。那些每年交納6800元的,將來又能領多少呢?
寫道這裏,突然想起電影《白毛女》的插曲:
看人間,哪一塊土地不是我們開。
哪一片山林不是我們栽,
哪一間房屋不是我們蓋,
哪一畝莊稼不是我們血汗灌溉。
以前的農民,除了極少數的赤貧,多多少少還有屬於他們的土地。現在,他們沒有一片屬於自己的土地。即使是宅基地,也可以隨時被征收。他們的勞動成果被廉價收購,曾經還得交公糧。他們的體力和健康以低廉的價格出賣。他們被榨幹之後,就被拋回或遺棄在農村,讓他們自生自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