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華國鋒被非法非規地篡位奪權而逼迫下台之後,這四十多年以來,被那些“特色公知”們把持的國人社會上輿論媒體陣地,疑似在虛打著所謂“解放思想”的幌子下,實乃幹著貨不對版的事情。似乎人們一提到毛澤東的名字、抑或頌揚緬懷毛澤東的時候,就好像觸犯了什麽大逆不道的忌諱、抑或幹了什麽非法勾當、或招惹了誰似的,立刻惹來不可名狀的盲目公式化捏造是非的誣陷。而且,還不能允許你客觀就事論事地據理力爭之。否則,立馬就招致人身攻擊、威脅恐嚇,甚至被投訴、進而遭刪帖、封賬等...... 真是奇了怪了。
實在看不出,這一切跟所謂的“解放思想,改革開放”有舍必然之關聯。好像必須否毛、損毛、反毛,且還得同時歌功頌德蔣介石,那才算得上是真正的那什麽“解放思想,改革開放”似的。也真夠名副其實“特色”的了......
然,縱觀曆史和世界,任何所謂“解放思想,改革開放”的先進的國家社會裏,其先進的國家政治統治軟實力,卻又無不典型地體現著這麽個事實:無論基於其任何適用於自己國家的具體國情的政治體製上,都必須開明和自信地容納和追求人類先進統治軟實力之核心價值內涵的東西。那就是:司法中立、吏治清廉、道德良好、貧賤不移、人格平等,以及法理民主言論和信仰自由而公平公正的社會。這一切核心價值的內涵,不正類似中國毛澤東執政時代伊始,其落實貨真價實的改革開放所追求宗旨嗎?即,在廢除了舊的社會製度後,而新建立的社會主義製度中所包含的該核心價值的內涵。
而法理規範下的“信仰”自由之本身,非但包括了對宗教因為信仰而崇拜,同時也包括了對任何出類拔萃之社會名流之思想、或巨大成就或人格魅力之信仰而“個人崇拜”。因此,在這麽個法理規範而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前提下,你有你信仰和“個人崇拜”上帝基督的自由,我也有我信仰和“個人崇拜”佛主釋伽牟尼的自由,他也有他信仰和“個人崇拜”真主穆罕默德的自由......
順其邏輯推理下,人們也完全可以根據自己因學識、經曆、實踐、愛好等之不同,而形成的世界觀,而在思想意識中對自己心目中選擇的偶像,產生“個人崇拜”。如:崇拜孔夫子、崇拜黃帝、崇拜李冰父子、崇拜孫武、崇拜霍去病、崇拜李廣、崇拜劉邦或項羽、崇拜諸葛亮或周瑜、崇拜曹操或劉備、崇拜唐太宗或武則天、崇拜康熙皇帝或慈禧太後或梁啟超或譚嗣同或秋瑾等,中國古代人物;亦可崇拜孫中山、或蔣介石、或蔣經國;亦可崇拜周恩來、或朱德、或彭德懷、或林彪、或鄧小平、或胡耀邦、或習仲勳、或趙紫陽、或華國鋒等;亦可崇拜科學界錢學森、朱光亞、鄧稼先、楊振寧、李政道等現代人物;亦可崇拜馬克思、或列寧、或斯大林、或居裏夫人、或愛因斯坦、或華盛頓、或林肯、或裏根等洋人等;抑或崇拜文藝娛樂或體育界裏的什麽“明星”之類,等等。以此類推。
假設有人非得欲強詞奪理的所謂“不準個人崇拜”誰誰的話,那也好辦。請幹脆大家讓人大專項立個法,公平公正地法理細化規範。從此以後,一律就一個法理政治標準地嚴禁任何形式之“個人崇拜”。當然也就包括了對上述舉例中的任何人物之“個人崇拜”。並也隨之依法將所有相關的紀念碑或塑像都給磨平了.......
而非唯獨總是政治雙重標準地針性限製人們自發性地對那畢生為中華民族做出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之巨大豐功偉績的毛澤東,所由衷產生的“個人崇拜”!否則,有悖於人民意誌、有悖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之政治對立麵的違法違規之獨裁霸道……毫無公平公正可言……勢必令人民反感而必然產生“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的政治效應。
當然,這些以政治之雙重標準來非公非正地對待中華民族偉人毛澤東及其思想者,其實,無一不是政治上盲目否毛反毛之黨徒。而這人誣陷毛澤東都有著某種不謀而合的特點,那就是:勢必無中生有,且還不懂裝懂地杜撰著偽命題,謊言假話騙人、嚇唬人。例子如下:
1)偽命題所謂“個人崇拜”是封建迷信。卻不知道,法理所允許的“宗教信仰”本身,本來就有著某種思想意識之“迷信”的成份。且完全屬於法理規範人權之民主言論自由。而欲所謂的“封建”毫無必然關聯。因為,所謂“封建”者,實乃曆史上曾有過的一種“政治製度”。即,君主把土地分給宗室和功臣,讓他們在這土地上建國的政治製度。
2)偽命題所謂“黨章規定”的說法,則更是子虛烏有之假話騙人。因為,首先,查遍中共黨章所有條款,根本沒有任何專門針對性“個人崇拜”規範所謂“紀律”或遣詞造句;其次,即便於任何國家裏,其任何政黨的黨章條款之規範,也根本不可能無視國家憲法而敢於淩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因為,任何政黨都必須率先以身作則遵守國家憲法。否則,就會淪為非法組織或機構。
國家法律,乃涉及社會公民言行之強製性戒律規範。而黨章之實質作用和管控範圍,其定義僅限於該政黨之內部。而非用於束縛普通老百姓。更非可淩駕於國家憲法之上!兩者之間的定義性質和作用範疇,非可混淆視聽。
故,順其邏輯,曾見有人跟帖所謂“你有個人崇拜的自由,黨有禁止個人崇拜的紀律”的說道,則純屬“黨章盲”和“法盲”類之自己不學無術,卻還欲不懂裝懂地嚇唬老百姓。這就是典型的那類“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愚民政策之教條主義說教的具體表現。
而當今的中共,恰恰正有著不少這類“特色”公知性質的黨員。其表現特點就是:政治理論知識膚淺。一旦遇到問題,不是好好地、耐心地就事論事,擺事實、講道理地以理說服別人。而是,開口便是公式化人身攻擊、政治扣帽、辱罵喝斥、威脅恐嚇……其整個言行,幾乎無異於當年的“文革”期間某些打著紅旗反紅旗違法犯罪類假貨贗品的“紅衛兵”們。
3)濫用職權,踐踏法規地熱衷於政治“地溝油”式捏造、製假、篡改、欺騙。
其假民主、真獨裁的本質,必然心虛無底氣。遇到文章帖子中反映人民曾自發性高喊“毛主席萬歲”的字樣時,便不惜自毀行業道德操守而濫用職權地將其篡改為符號替代之而成為“*****”!典型的暴露了當今社會之泛濫成災的製假販假現在!
4)漢語詞語不求甚解、不懂裝懂、借題發揮、刻意歪曲、混淆視聽。
每當涉及當年,人民曾自發地由衷祝願性高喊“毛主席萬歲”或“敬祝毛主席萬壽無疆”時,這些不懂裝懂的人,又馬上開始開始借題發揮地鑽牛角尖所謂:“活都不到百歲,還來喊什麽‘萬歲’呀”等,純粹畸形類牽強附會、生搬硬套的怪話。
而對付類疑似不學無術的人的胡說八道,最好的反擊,就以如下方式這麽反問他們:(1)請問,難道人家十分客氣地祝福你“福如東海”,就等於你肯定從此絕緣災禍啦?(2)難道人家祝願你“萬事如意”,就等於你就果真是事事順心啦?(3)難道人家祝福你“健康長壽”,你就果真信以為從此無病無痛啦?假設你果真如此的話,那不就是典型的自欺欺人的幼稚無知嗎?你連什麽是純粹的人之常情所表達心意的祝願、以及什麽是大自然的自然規律都搞不清楚,那不正是自我誤導之“以其昏昏 使人昭昭”嗎?人家所謂的“萬歲”或“萬壽無疆”說道,那完全是自古以來一種純粹、且特定場合的良好祝願或心願。而跟被祝願者之實際壽命毫無必然的關聯。可見,凡屬他們這類否毛反毛的人物,都沒什麽起碼的漢語水平......
5)雙重政治標準而欲愚民政策或不懂裝懂地繆將人類從來不存在什麽“救世主”的事實,本末倒置地與民間文學藝術性形容自己的救命恩人為“大救星”的比喻,作混淆視聽的歪曲誤導。以此蔑視人們的智商。
而把中共黨章裏根本沒有任何明文細化規範過的內容,卻強詞奪理地說成“黨章規定”的說法,就是典型自“特色”以來之無中生有的“地溝油”式製假販假忽悠嚇唬人的所謂“不爭論”手法。而把原本源自老百姓自發性樸素心聲對偉人毛澤東的敬仰和感恩而形象地形容為“大救星”,也斥之為“黨章不容”之本身,就是典型的形左實右式教條主義。非但是個黨章盲、而且還屬法盲類欲將黨章淩駕於法律之上的愚民政策思維。
毛澤東,是人。而非神。這一事實沒錯。因此,他不可能完美無瑕。也沒人這麽認為。然,這並非意味著,對於毛澤東之於中國、之於世界曆史性非凡的貢獻和影響力的一生,人們便不被允以神奇類的字眼或遣詞造句,來形容或比喻他。而對其他人物之再如何歌功頌德,卻可有欠公平公正、而另以雙重政治標準地沒有非議。
毛澤東,畢其偉大一生拯救了中共、拯救國家、拯救了人民於水火之中的所作所為及其豐功偉績收效之本身,就是人民心中的“神”。而且,非常實事求是、一點也不誇張。
且曆史也曾記載,當年的紅軍時代全黨全軍將士們,都曾不謀而合、發自肺腑之言地敬佩毛澤東指揮作戰藝術。稱讚其所有英明遠見的舉措時,無不以“神機妙算”、“用兵如神”等字眼來形容之。而這些遣詞造句之含義本身,就已經將毛澤東的非凡才幹比喻為“神”來”崇拜”!難道曆史的真實記載,還能否認或篡改嗎?更何況,常言道的“非凡”倆字之本身,就已屬非凡夫俗子之“神”奇了。純屬心靈之向往、佩服、敬仰等,由衷於內心深處的崇拜而溢於言表之文學藝術性感發。
因此,凡屬源自人民群眾之民意心聲而自發性由衷對毛澤東或其他社會名人名流的“個人崇拜”,純屬理直氣壯之合法合規的法理民主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的人權範疇。沒有任何可站得住腳的法理依據可幹涉。
否則,所謂“依法治國”的承諾,便形同虛設而流於形式。設若所謂“解放思想,改革開放”的宗旨就是政治上悖論法理地極盡否毛反毛辱毛之能事的話,那麽,就疑似有悖於或自毀於執政黨對人民之政治承諾之初衷了......
因為,也隻有那些對內違背、禁言、打壓民意、而政治動機不純地旨在倒共顛社,而對外又敵我不分、一廂情願喪權辱國的“恐美症”的政治右派公知們,才會心虛害怕人們“個人崇拜”毛澤東,並不折手段地巧立名目作偽命題,製假販假式搶占著輿論陣以設限打壓之。而這些人,沒有幾個不是揚蔣貶毛之流,而意在顏色變質中共、誤導黨國誤入歧途,走複辟倒退回潮到曾因腐朽沒落而被推翻的蔣介石在大陸時的舊社會......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