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桌子上, 過了一會, 有電話鈴響,和我的一樣, 我一看我的電話不見了. 這時候店裏隻有我和另外一個人, 我就讓店員打我的電話. 手機已經被關閉了. 我就問那個人, 你見我的電話了嗎. 沒有,我就叫警察了.他就要走, 我不讓,後來他走出去, 我就站在他的車前麵 , 他開車撞我, 把我撞在他的車引擎蓋上, 然後開了幾十米停了下來. 後來警察來了,把我送到醫院.(我沒事)
在醫院警察告訴我, 他們沒有找到手機,就把他放了, 隻給我了一個車禍事故報告, 說我不能阻止他離開. 我現在該怎麽辦. 是找意外傷害律師,還是刑事律師, 還是自認倒黴.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