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您的回答,我有以下疑問:

回答: 兩者相比,你的過錯大於對方。法居士2004-02-02 00:43:00

在相同或類似的情況下,難道是我提出要求----雙方交換通訊方式,就
一定能夠達到目的麽?也就是說,在什麽條件下,我有權利要求對方向
我提供他的通訊方式?

反之,對方是否或在什麽條件下有權利拒絕這個要求?如果對方拒絕向
我提供聯係方式,我又應該或者可以怎麽辦呢?

謝謝居士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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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針對您的回答,我有以下疑問: -法居士- 給 法居士 發送悄悄話 (248 bytes) () 02/02/2004 postreply 07:57:00

回複:回複:針對您的回答,我有以下疑問: -法律顧問- 給 法律顧問 發送悄悄話 (295 bytes) () 02/03/2004 postreply 0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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