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A非法拒載肯定是要付出代價的了。問題是究竟誰負責乘客的body injury賠償? 畫麵見到的是航警使用了暴力令乘客受傷。UA是否會說“oh,我們叫警察來處理糾紛,誰知到他們出手這麼重。你找警察局賠償吧”。情形就像如果你發生車禍而和對方發生爭執(你是錯的一方),你報警,警察到場for whatever reason竟然最後將對方槍殺了。誰會被控謀殺/誤殺呢?你會不會因為是車禍的肇事者而一齊被控謀殺/誤殺呢? UA事件一樣,他們的flight crew和乘客無法達成共識,UA報警處理。警察到場後發生暴力事件。誰負責consequence?UA最可能說“oh,我叫他們來處理事件,但是他們怎麼處理不是我們可以控製的,警察又不是我們的employee”。
請懂回答的人連同車禍的假想案例一起回答。看是不是consistent結果。
另外如果那幾個“航警”其實不是警察。後果如何?機場竟然有人公然冒警?還是其實“警察”是形容詞,不是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