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麵的討論基於目前美國這邊隻在美國注冊了專利)
關於Trotters滑板查封事件(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6/01/08/4856577.html)中的法律問題,前麵已經討論。這裏另開一貼,討論一下事件背後、以後的法律問題。
專利隻在注冊了的國家/地區有效。這次中國公司到了美國境內,陷入專利侵權/仿冒很正常。當中國公司空手(展品被罰沒了)回到中國以後,繼續生產、銷售客戶不涉及美國境內,有沒有法律問題?從專利角度,沒有違法和侵權。但是,美國公司以前曾經致函中國公司說仿冒,不知依據的具體什麽法?
從專利角度,現在中國公司完全可以在中國注冊實用新型專利。這樣,可以阻擋美國公司產品進入中國競爭。(討論法律問題,勿從道德角度解讀成鼓勵山寨,非要那麽說,我也可以說是研討如何有效打擊山寨。)
通過互聯網銷售到美國就複雜了,應該是違法的,違的得具體什麽法什麽法?
請懂法及有興趣的朋友指點並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