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與發明專利

回答: 發明和專利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檸檬椰子汁2016-01-10 10:49:05

的確發明必須是新的。“發明專利”中的發明二字是有法律意義的。專利就是對發明人最先發現的相關權利的保護。如果發明人沒有尋求發明專利保護,而他人以某種方式(專利局審查時可以檢索到)了解到有關技術也申請不到“發明專利”。假設這種方式專利局審查時檢索不到,有可能取得“發明專利”。所以,這個“方式”很重要,道德的不道德的都有可能。所以,技術保密最重要。日常所說“發明”不具備法律意義。例如:搞個新的東西,然後發了學術論文,是發明,但那就公開了,放棄了新穎性和創造性,無法申請專利;周圍人都認為是個發明,但專利相關法律層麵是不作為發明保護的。

最後幾句的理解正確與否有待朋友們討論。

“實用新型”也要求新。但對新的標準寬鬆。兩個技術相同與否有時很難明確判斷。

所有跟帖: 

補充 -Henxiaoloulou- 給 Henxiaoloulou 發送悄悄話 (385 bytes) () 01/11/2016 postreply 03:28:43

你還是好好看看資料吧,別老想當然 -檸檬椰子汁- 給 檸檬椰子汁 發送悄悄話 (4509 bytes) () 01/11/2016 postreply 05:44:27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