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不能理解跟主任有爭議的行為!你還要告人家,更不能理解了。想想最基本的做人的規矩吧。
所有跟帖:
• !@#$%^&*()_+?? -土棉農- ♂ (0 bytes) () 12/04/2015 postreply 17:54:29
• 看不清楚你說的啥。真的,樓主這個實在沒有理由控告的理由,人家又沒有誹謗傷害他,控告不合乎邏輯,還有犯渾之嫌。 -愛吃肉的胖子- ♂ (0 bytes) () 12/04/2015 postreply 18:08:51
• 給 -愛吃肉的胖子- ,你在胡說八道,還要教訓別人,這就是你做人的基本規矩嗎?! -Wiserman- ♂ (646 bytes) () 12/04/2015 postreply 19:42:18
• 瞧您這氣性大的。"人力資源的職員也能體會到 性格不合的因素的",這個跟樓主的可不一樣,第2家不要就是因為第1家沒說好話,不是嗎? -愛吃肉的胖子- ♂ (74 bytes) () 12/04/2015 postreply 20:14:22
• “第二家不要是因為第一家沒說好話”是一個可能,沒有證據; 我在美各地做事三十多年,退休十多年,好壞都遇到過,是有資格做顧問的。 -Wiserman- ♂ (0 bytes) () 12/05/2015 postreply 17: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