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您這氣性大的。"人力資源的職員也能體會到 性格不合的因素的",這個跟樓主的可不一樣,第2家不要就是因為第1家沒說好話,不是嗎?

本帖於 2015-12-04 20:15:06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愛吃肉的胖子 編輯

如果他控告或再鬧翻,他還想在當地醫院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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