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不清楚你說的啥。真的,樓主這個實在沒有理由控告的理由,人家又沒有誹謗傷害他,控告不合乎邏輯,還有犯渾之嫌。 -愛吃肉的胖子- ♂ (0 bytes) () 12/04/2015 postreply 18: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