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很好奇你為什麼要管這事? 然而這不是老貓需要知道的,因為反正你這種人跟你說理是浪費老貓的時間....
這個案件的答覆在老貓看來應該是很簡單,生父應該有最終決定權,因為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在兇案發生之前,孩子的監護權是Joint custody 所以父親對於孩子的監護權應該並沒有被剝奪,問題是在於他無法執行這個監護權,所以他應該指定誰是孩子的監護人, 在此同時,因為孩子是英籍,同時這個案件是在英方法律管轄的區域,原則上除非外婆可以提供相當強有力的證據證明 姑姑 不是合理的安排,或是孩子的父親有任何相當強有力的原因不願意讓他的孩子由其 姑姑 監護,老貓實在看不出英方法院有任何理由讓孩子由非英籍外婆監護,並且容許孩子在中國生活,(這相對是剝奪孩子的生父的探視權),所以除非生父願意考慮孩子留下來對其日後成長的心理影響,願意支持由外婆帶回中國,這個案件基本上對於外婆而言應該是一個 long sh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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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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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高
-檸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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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2015 postreply
19: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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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下午腦子裏就是這個問題,為什麽沒有人問父親的意見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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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2015 postreply
20: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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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過就別想了阿。不知怎麽搞的,一看這男人殺了孩子的媽媽
-arcs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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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2015 postreply
14: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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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律有“問父親的意見”,為何法庭未判而丟給social service.說明殺人犯已無此權。(僅是理性推斷,無法律依據)。
-白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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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2015 postreply
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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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權力不權力的問題,這個父親一看就是腦子壞掉了的人,要接受老狼的心理輔導。
-arcs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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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2015 postreply
17: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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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兩家人的人品”。讓我來說說兩家人的人品 (見內)
-白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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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2015 postreply
17: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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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我的悲大於怒,實在提不起精神討論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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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15 postreply
06: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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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回複。理解你說的。“從法院判兩人都有監護權這個前提,說明爸爸以前是沒有明顯暴力的”。很對,很認同!我倒沒有想到這點。
-白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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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15 postreply
15: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