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事情,我也都碰到過,有時候不嚴重,說說就過去了,但有一次,書我確定還了 (因為還前數過幾本),但書架上沒有,係統不顯示,他們幫我把區裏幾個圖書館都找過,還是沒有,隻能算我丟的。我當時賠了錢,過了幾個月,他們打電話又告我找到了,把錢還我了。你說從頭到尾,我不比樓主委屈?
在這種公益機構發生,我的理解是,沒有不信任的說法,工作人員完全是照章辦事,他們用的是納稅人的錢,都需要有個交代出處。他們隻能保證永遠不發脾氣,但我欽佩他們的一絲不苟。這種工作方式,才是我一直可以信任的。如果我看見每個工作人員都對損壞的書得過且過,書丟了就丟了,我反倒有所怨言。
換位思維
所有跟帖:
• 對,公共圖書館是用納稅人的錢,所以要尊重納稅人。 -廢話多多- ♀ (498 bytes) () 09/25/2014 postreply 07:51:56
• 不是我願意,而是這種製度 -慧惠- ♀ (774 bytes) () 09/25/2014 postreply 08:13:38
• 唉,我在論證醬油是鹹的,你在說醋是酸的。不再回帖了。 -廢話多多- ♀ (82 bytes) () 09/25/2014 postreply 09:23:42
• :) 可能我沒真的理解你的意思,給多多姐道歉 -慧惠- ♀ (0 bytes) () 09/25/2014 postreply 09:42:38
• 如你老所說: “館員的話和借書人的話的可信程度是一樣的” ... -TheKids- ♀ (169 bytes) () 09/25/2014 postreply 08:15:41
• 接受你的意見,改了。 原來以為道理很簡單不用說,既然你提出來了,解釋一下: -廢話多多- ♀ (1097 bytes) () 09/25/2014 postreply 09:19:19
• 謝謝大家這麽熱心!一定謹記各位的建議和意見 -take- ♀ (0 bytes) () 09/25/2014 postreply 17: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