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child support令不能私自違反,在沒有修改的前提下,律師隻能建議遵守child support的命令。如果你想改,必須先去法庭或者以前的部門。你說的情況好像是你以前通過政府機關建立child support的協議。你還是想去政府機關改變這個child support?你可以自己打電話去問獎學金是否可以改變child support,各個州因素不同,孩子的經濟收入應該是一個考慮因素。
第二,另一個事實是,如果你人不在美國,child support你不付,對方也不能拿你如何。所以如果你想在法律外鬧,雖然我不建議,我隻能指出這是你唯一的談判籌碼。你自己怎麽用,看你自己。
最後,你沒有joint legal custody是一個很特例的結果,不知道你當初是不是有家暴。但是兒子已經大於18歲,他可以自己決定是否和你聯係,與他媽媽無關了。
回複:回複:回複:請教熟悉CHILD SUPPORT的網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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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回複:回複:請教熟悉CHILD SUPPORT的網友
-忘記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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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4 postreply
16: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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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後說話有矛盾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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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4 postreply
17: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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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你前後說話有矛盾
-忘記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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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4 postreply
17: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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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of Life is Showing Up” as said by Woody Allen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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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4 postreply
17: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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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爹當的。 怕官司麻煩10幾年不見孩子也肯的。
-如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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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4 postreply
18: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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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連搖頭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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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4 postreply
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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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金錢上的吃虧’忘了吧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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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4 postreply
19: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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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單親媽媽,早嫁美國人了。
-Ma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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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4 postreply
22: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