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個人經驗來說,同時受僱於兩間公司沒什麼問題,但有以下的原則。
1. 沒有違反公司的僱傭合同,員工手冊,或公司policy。
2. vendor沒有和貴公司有禁止以任何形式僱用貴公司員工的協議
3. 不在自己公司的工作時間或工作範圍為另一家公司工作,除非有本公司的同意書
4. 不使用本公司的資源為另一家公司工作
5. 不使用本公司的技術為另一家公司公作除非有本公司的授權書
如果沒有觸及這些範圍的話大概就沒有什麼問題。舉個例吧。如果貴公司是搞修車的,vendor是零件供應商。你是搞機械的。如果在工作之餘為vendor修電腦例如電郵或網絡係統。讓vendor和貴公司的通訊更快的話就沒問題。要是你用公司的工具或特有技術為vendor修車的話恐怕就官司纏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