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樓主利用工作的方便將本來customer要帶進公司的生意進賬變成自己私人的進賬,這或者是受賄。另一個受賄的情形是樓主接受vendor金錢然後在工作上為vendor開方便之門例如特意選擇這個vendor做公司的supplier。 vendor means樓主的公司是他們的customer。vendor絕對有權選擇請任何一家公司或個人來做一些不是本來要帶進樓主公司的生意或業務隻要他們三個之間沒有contract restriction。樓主公司就算不高興要對樓主問責也要有個ground才行啊。民事訴訟的ground就是NO CONTRACT=NO CASE!
受賄的定義搞錯了吧?
所有跟帖:
•
嗬嗬,我都替你累,Good night
-Henxiaoloulou-
♀
(343 bytes)
()
11/18/2012 postreply
2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