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覺得我不讀東西吧~~正是讀過才問的。"對方律師與您可以一起上庭或是對方可以在電話上與您及法官來處理"
您這裏的“對方”指對方律師還是對方當事人呢?您推薦的文中特別注明隻有律師和Bar成員才有此待遇。因為此案例相關的有四人。我先前提問中一直用的是“我、我的律師、對方和對方律師”。看樣子是誤會了:我隻是覺得您專業經驗豐富,以為您提出了其他方案。
網絡世界,各有所長,所以我在博客或QQH對來提問或改稿的絕不會居高臨下。更何況老話說:抬手不打笑臉的人。當然,貓班是文學城法壇孤獨求敗的腕,非我等所能及。
我這案例有些特殊,需要向貓班這樣久經沙場的專業人士求助。感謝老貓不吝賜教,占用了您很多寶貴時間。我的這個問題就到這裏吧,再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