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回複:回複:回複:先謝老貓,上了貼我在查資料,不斷有新發現和困惑,所以帖子亂了些,否則就是刪貼再貼再刪貼

原則上您需要您的律師代表您出庭,因為您不是律師所以您不能 practice law,同時因為您不是 pro se,所以您不能自行上庭 argue 這個 motion. 您需要您的律師代表您,然而就如同老貓給您的資料中所說的,您的律師可以與法院約定時間,直接用電話會議來處理這個問題,並不需要親自去法院上庭,(您本人可以在場參與電話會議).

您現在的問題,如果老貓估計的不錯,可能卡在因為您沒有簽署您前任律師所給您的"解除僱用關係"的書麵協議,所以您前任律師因為不能確定他可以免責,所以不能 sihn off 這個代表權,因此您現在新僱用的律師不能正式代表您出庭,因此您需要做的 (請確實與您的新任律師核實這個部份),

(A)儘速簽署應該簽字的文件,送回給您前任的律師,所以他可以 sign off 這個案件. 因為如果您前任的律師不 sign off 這個案件. 您現在新僱用的律師就不能正式代表您,這對您的問題並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B)讓您新任的律師能夠代表您出庭,完成更換律師的程序. (這是這個 motion 的目的,因為您新任的律師必須正式通知處理您這個案件的法官,他現在正式開始代表您處理這個案件)

(C)與您的新任律師充分溝通與合作,找到最佳的方式解決您的法律問題. (不要拘尼在小問題,看清全盤所需,任何法律案件如果能夠快刀斬亂麻,不論在財務上或是經濟負擔上都應該對您有百利而五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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