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話盡量短說.
本人在德州. 四年前和密州的人結婚近,懷孕兩個月離開對方,從此再未聯係.兩年多前自己生下孩子.在醫院寫孩子出生證時猶豫半天,真的為了孩子將來長大了,看到自己的出生證,知道自己有個父親,有個完整的開始,心裏不會那麽難過,才寫上了對方的名字.(簡單介紹對方:老美,有不錯的工作,人品不好,公共記錄差,愛錢,因為打過很多官司,很懂法律,很能言善辯.)
背景: 幾年中從未互相聯係,對方也從未探問過我和孩子的情況,從未給過一分錢.
一年前生活重新走入正軌,有時間和經曆可以起訴離婚.找了律師.長時間的等待自不必說.對方給法庭的回應信寫了三條:
1)已經三年前和本人在HAITI(另一個國家)離婚;
2)孩子不是他的;
3)如果孩子是他的,他要求要孩子的全部撫養權.
我的律師提出:
1)離婚,我要孩子全部撫養權;
2)因為對方曾經威脅,希望法庭允許五年內不讓對方知道我和孩子的地址,不允許靠近我們;
我自己的想法:
1) 我有收入,家境良好,足以撫養孩子,不要求撫養費;
2)希望永遠不和對方有牽扯,對方太狡詐,心有餘悸.
3)因為出生證上寫了對方的名字,不能獨自拿到孩子的護照,無法帶孩子旅遊和回國探親.非常苦惱.
下周要small Hearing (不是final):
1)律師將要求法官除了接受我離婚的案子,還希望接受撫養權的案子在德州判決,因為孩子的父親從未長住過德州,律師也拿不準能否判孩子的案子在這裏?還是必須去密州起訴孩子的撫養權??
2)本人根本不知道Haiti離婚的事情. 如果不是海地大地震,本人從來不知道這個國家在哪裏?也從來沒去過.那張所謂的發給我律師的離婚紙還是用法文寫的,隻看懂有我的簽字,律師找人翻譯,說沒有提孩子的事情.當時我離開他的時候,他明確知道我懷孕. 希望法官不會判斷HAITI離婚紙有效, 否則我不是所有的律師費白交了,而且永遠也在USA拿不到離婚證書?孩子的判決書?
3)所有發生的事情,幾時離開他的,幾時生孩子的...幾乎都有證明.
誰能告訴我上麵我的問題答案呢? 怎麽樣才能讓我兒子的案子保留在德州呢? 密州人生地不熟,實在是不想去那裏再起訴. 有什麽見法官時我要注意,必須說的嗎?
先謝謝大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