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老Ø堈嫻牟歡?為什麼您一定要買這個房子?

來源: KR99 2010-12-08 19:50:18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95 bytes)

當時我們有幾點顧慮,一是合同規定closing的時段有11天(某月20-30號)。後一切按照電郵中同意的27號closing來準備的。如果對方一味堅持改成30號closing,對我們非常不利。也不知道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另一考慮是合同規定房子損壞如不超過幾千元,修理費用由買家承擔。他可能利用這一條款故意損壞房產。

我現在最多的考慮是,我是否還有機會得到法庭有利的判決?

多謝老貓的繼續關注!

所有跟帖: 

我看沒有戲 -我也有話說- 給 我也有話說 發送悄悄話 我也有話說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0:34:25

我原來也簽過一個不平等條約,後來俺的律師跟我說過,法官一般都會按照你自己簽字同意的文件來判斷是非. -我也有話說- 給 我也有話說 發送悄悄話 我也有話說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0:44:07

這說明(我們的教訓是)一旦簽字,再改過來很困難。但有一個關鍵問題, -KR99- 給 KR99 發送悄悄話 (166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0:53:09

如果法官問你,你當時看懂了嗎?你怎麽說呢?還有就是如果對方說當時是你提議加進去的作為補償,法官信誰呢? -我也有話說- 給 我也有話說 發送悄悄話 我也有話說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1:02:43

幾百塊的案子,法官的耐心也是有限的. -我也有話說- 給 我也有話說 發送悄悄話 我也有話說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1:05:38

我會說看懂了,不同意。但在對方威脅的情況下,被迫簽訂內容與事實完全矛盾的條款 -KR99- 給 KR99 發送悄悄話 (31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1:07:06

威脅之說怎麽證明? -我也有話說- 給 我也有話說 發送悄悄話 我也有話說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1:09:57

回複:威脅之說怎麽證明? -KR99- 給 KR99 發送悄悄話 (414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1:22:11

威脅之說不能說明白.根本不存在的事實要看法官的感覺.估計你有25%機會.因為你同意了. -我也有話說- 給 我也有話說 發送悄悄話 我也有話說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1: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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