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說明(我們的教訓是)一旦簽字,再改過來很困難。但有一個關鍵問題,

來源: KR99 2010-12-08 20:53:0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66 bytes)

是簽字文件所述的租房是一個根本不存在的事實。我很想知道的是,這能不能作為一個“條約”無效的根據?

再次感謝!

所有跟帖: 

如果法官問你,你當時看懂了嗎?你怎麽說呢?還有就是如果對方說當時是你提議加進去的作為補償,法官信誰呢? -我也有話說- 給 我也有話說 發送悄悄話 我也有話說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1:02:43

幾百塊的案子,法官的耐心也是有限的. -我也有話說- 給 我也有話說 發送悄悄話 我也有話說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1:05:38

我會說看懂了,不同意。但在對方威脅的情況下,被迫簽訂內容與事實完全矛盾的條款 -KR99- 給 KR99 發送悄悄話 (31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1:07:06

威脅之說怎麽證明? -我也有話說- 給 我也有話說 發送悄悄話 我也有話說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1:09:57

回複:威脅之說怎麽證明? -KR99- 給 KR99 發送悄悄話 (414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1:22:11

威脅之說不能說明白.根本不存在的事實要看法官的感覺.估計你有25%機會.因為你同意了. -我也有話說- 給 我也有話說 發送悄悄話 我也有話說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8/2010 postreply 21: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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