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我們打交道的 CIS 移民和公民服務局事實上是 這個金字塔 的底部 ﹐其上麵的 裁決機構 (不是行政管理體係 )包括移民局總部的 AAO (行政上訴 辦公室 )﹐屬於司法部的移民法庭 和 BIA ( 移民上訴委員會 )﹐以及屬於
司法體係的聯邦法院 ﹐其決定都對做出1 決定的 移 民局 service center 或是district office有強製力
大約有1/3 的案件﹐移民局 的決定 最終會被推翻
如果你了解一下美國移民司法管理體係的全貌﹐就會發現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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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還是有不同見解!!!
-H1BB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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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2007 postreply
09: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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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到過若幹入籍案件﹐當事人根本沒有收入﹐而且還領福利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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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2007 postreply
09: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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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唐人街那些入籍班看看,五六十歲的老人家,差不多個個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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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2007 postreply
10: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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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不能認同你的觀點!
-H1BB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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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2007 postreply
11: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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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職業移民和親屬移民的入籍條件並無不同;另外我認為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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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2007 postreply
12: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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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老人家也有不少是子女申請他們移民來美剛五年的,他們現在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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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2007 postreply
1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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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好像沒有討論親屬綠卡轉公民的事
-H1BB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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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2007 postreply
12: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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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莫多熱心人的幫助,真是感動!多謝
-aibaobao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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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2007 postreply
15:4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