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我們打交道的 CIS 移民和公民服務局事實上是 這個金字塔 的底部 ﹐其上麵的 裁決機構 (不是行政管理體係 )包括移民局總部的 AAO (行政上訴 辦公室 )﹐屬於司法部的移民法庭 和 BIA ( 移民上訴委員會 )﹐以及屬於
司法體係的聯邦法院 ﹐其決定都對做出1 決定的 移 民局 service center 或是district office有強製力
大約有1/3 的案件﹐移民局 的決定 最終會被推翻
如果你了解一下美國移民司法管理體係的全貌﹐就會發現
所有跟帖:
• 回複:還是有不同見解!!! -H1BBCAP- ♀ (1165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09:00:48
• 我見到過若幹入籍案件﹐當事人根本沒有收入﹐而且還領福利 -xiaobaitu- ♀ (709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09:31:11
• 你去唐人街那些入籍班看看,五六十歲的老人家,差不多個個 -xiaobaitu- ♀ (94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10:29:37
• 還是不能認同你的觀點! -H1BBCAP- ♀ (1804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11:45:52
• 請注意:職業移民和親屬移民的入籍條件並無不同;另外我認為 -xiaobaitu- ♀ (389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12:06:32
• 唐人街老人家也有不少是子女申請他們移民來美剛五年的,他們現在 -xiaobaitu- ♀ (127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12:17:10
• 我們好像沒有討論親屬綠卡轉公民的事 -H1BBCAP- ♀ (670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12:58:02
• 這莫多熱心人的幫助,真是感動!多謝 -aibaobao2006- ♀ (0 bytes) () 04/05/2007 postreply 15:4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