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同症同因,中醫就能重複了嗎?試驗的對象通常都是選用在人認識範圍內認可的、相同病而進行的,甚至考慮男女,年齡,人種等,誰也

回答: 同症異因,這個詞是關鍵。stonebench2015-10-07 07:07:56

不同病來同時來統計效果。你真認為中醫不能重複是這個原因嗎? “如果樣本大,病因夠複雜,那麽這種方法的有效性就可能被視為偶然” 統計不就是用來排除偶然性的嗎?就算你這個四個頭痛症的例子,有效也是不能被重複所埋沒的,隻是試驗效率不高而已。 “反過來看,偶然可能確實是偶然,但也可能是對某具體病因的必然。比如四個人,每個人隻考慮甲乙丙丁四種變量,A的情況是甲因素與乙因素的結合,一種方法對A有效了,還會對EFG等同因症狀有效。如果統計所有頭痛症,則這種方法的有效率可能可以忽略(假設甲+乙的情境在人群中就少見)。如果隻統計同因同症,則這種方法的療效就是百分之百。” 西醫是如何能重複的?照你的說法,在重複這點上,西醫的難度更大,難道西醫在同因同症或者同症異因更高明? 另外,對有效性的度量,需要分清是實際有效性和統計有效性差別。不要將兩者混起來了。 “甲乙丙丁四種變量”屬於純思辨的東西了,能通過經驗觀察出三個變量對人的影響已經很難了,很多時候,練單一變量的影響人都還搞不清。更別說連試驗都不要的中醫了。 “你的樣本夠大說有前提是所有變量皆為已知。這是理想,在現實中好像還做不到。” 大樣本的試驗隻是來檢驗小效果的,實際中根本沒必要去追求很大的樣本,而且大樣本也是相對的,不知道你說的現實中做不到的大樣本是多大。隻要了解實際有效性和統計有效性差別,就能理解多大樣本才使統計有效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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