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會有這個時刻,當我們生命的列車慢慢駛近終點的時候,當我們不得不麵對不可治愈的疾病的時候,我們如何來選擇,最後的時光該如何來度過?
舒緩醫療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展出來的醫學分支學科,專注於患有威脅生命的疾病的患者,幫助病人及其家庭一起麵對這個時期的困難和問題,為這個時期的患者提供更人性化的醫療服務。
舒緩醫療不是姑息更不是放棄治療,而是治療的目標從疾病治愈轉向症狀控製,是換一種方式和病人及家屬一起麵對疾病。它主要通過預防和減輕患者的痛苦,尤其是控製疼痛和其他疾病相關的症狀,也包括不再進行造成更多身體上痛苦和創傷的檢查和治療手段,為患者和家屬提供身體上、心理上和精神上的撫慰和支持。
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的舒緩醫療的原則是:
1. 維護生命,把瀕死認作正常過程;
2. 不加速也不拖延死亡;
3. 減輕疼痛和其他痛苦症狀;
4.為病人提供身體上、心理上、社會上和精神上(即身、心、社、靈)的支持直到他們去世;
5. 在患者重病及去世期間為家屬提供哀傷撫慰和其他幫助。
舒緩醫療通過一個專業的醫療團隊來達成上述目的:
1.醫生:醫生是團隊的核心,和患者及家屬充分溝通,了解患者的意願,討論治療選擇、各項搶救治療措施的利與弊,並簽署相關醫療文件,下達舒緩醫療的醫囑,包括給與患者藥物治療以減輕患者的身體不適症狀,比如使用利尿劑減輕病人肺水腫、下肢水腫的情況,給予吸氧,使用藥物減少呼吸道分泌物以改善病人呼吸困難,使用嗎啡鎮痛等等。
2.護士:是按照醫囑,為患者實施上述治療的實際操作者。護士是患者和醫生之間的橋梁,和患者相處的時間更長,更了解患者身體的狀況、心理的需求,協助醫生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務,也為患者和家屬提供更多心理上的支持。
3.護理員:為患者進行個人清潔護理工作,包括清理患者的排泄物、保持病床幹爽潔淨等等,盡量使患者的身體整潔舒適。
4.精神科醫生或心理治療師:為患者和家屬提供心理支持和治療,幫助他們麵對不可治愈的疾病及臨終狀態時所麵臨的巨大心理壓力。對於有宗教信仰的家庭,可以由神職人員來提供宗教服務和心理慰籍。
5.社會工作者:為患者聯絡安排與醫療有關的其他服務,比如與保險公司聯係核實醫療保險及費用問題,為需要家庭探訪服務及家庭臨終關懷的病人做相應安排,等等。
6.社區誌願者:陪伴病人,尤其是當病人的家屬不能時時前來的時候,陪病人聊天、讀報紙、一起看電視電影,減輕病人的孤獨感,並給他們心理上的安慰。
需要指出的是,舒緩醫療不是安樂死,不主動提供藥物加速病人的死亡;也不是消極等待死亡,而是積極提供症狀解除與心理照顧,以緩和的支持療法,優化病人的死亡過程。
接受舒緩醫療服務的病人,享有尊嚴和隱私權,能夠主宰所發生的一切;認識到死亡與出生、成長、成熟和年老一樣,是一種現實,一種必然;能夠用“生前預囑”來確保自己的願望得到尊重;有權選擇死亡地點(包括家中);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獲得關懷而不僅僅是在醫院;能獲得所需要的信息,以及精神上和情感上的支持;有權充分止痛,盡量舒適;有道別的時間,有權決定誰到場探視,並有權決定其他時間如何安排,以及與誰分享最後時光;永別之時能及時離去,而不無意義地拖延生命。
“舒緩醫療”的最終目的,是讓臨終者經曆最良善和優化的死亡,讓他們在生命的最後時光得以盡量舒適、有尊嚴、有準備和平靜地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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