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33歲的Marlise Nicole Muñoz於2013年11月26號被家人發現暈倒在地,送至醫院搶救,最終於11月29日診斷為肺栓塞導致腦死亡。當時醫院發現Marlise有14周的身孕。病人老公的意見:病人生前表示,不願意通過機器存活。
但是醫院方反對,說德州法律規定,即使孕婦本人生前反對通過機器存活,隻要她懷有身孕,就必須支持到胎兒娩出。
最終法院判決:因為Marlise已經(腦)死亡,所以醫院所引述的該項法律不適用。最終醫院於2014年1月26日停止對Marlise的生命支持。
目前,即使腦死亡,醫學技術還能夠支持生命很長時間,這主要應用於器官采集。但是也有一直支持死亡孕婦到分娩的案例。
維持一個死人的“生命”,來救一個還算不上一個“人”的生命,這是一個非常尷尬的倫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