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我直言,但這貼的標題有點誤導之嫌。

本帖於 2014-08-23 20:08:1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惡俗老狼 編輯

原文說道:澳大利亞(文章是2004年)癌症5年生存率為60%,但是如果僅看化療單獨對5年生存率的貢獻是2-5%。
其實這不難理解,因為:

1. 化療本身就不是對於實體腫瘤(相對白血病等血液腫瘤而言),尤其是早期實體腫瘤的首選治療措施。
對於早期實體腫瘤,主要的治療手段是手術,並輔以放療或化療,以減少複發,提高5年生存率(長期生存率)。

2. 而對於晚期腫瘤,原文也提到,化療對5年生存率的貢獻相對較高。
這也是目前腫瘤治療方案的傾向:晚期以放化療為主,早期以手術為主。
但既然已經是晚期了,對於實體腫瘤,五年生存率本身就不高,所以化療(單獨)效果自然就沒有那麽顯著了。

3. 對於血液腫瘤來說,化療可以說是一線治療手段。這在原文也能看出來,是少數幾個(單獨)化療就能夠達到40%以上5年生存率的腫瘤。

但是,原文提出的觀點也不由令人深思:究竟針對實體腫瘤開發化療藥物是否利大於弊(主要從經濟角度考慮),是否需要think out of box?

另外,這是2004年的文章,10年醫(藥)學上可能會有本質性的發展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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