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逝世的時候, 我還小。
沒多久, 就是英明領袖華主席粉碎了四人幫。
接著, 華國鋒就提出了兩個凡是:“凡是毛主席說的都是對的,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必須堅決執行。”
後來鄧小平複出, 提出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由此展開了思想領域的全國性大討論。
接下來便是改革開放。
從此毛澤東走下了神壇。
“兩個凡是”理論, 顯而易見是有問題的。
我曾經講過, 隻要是人, 一輩子講的話, 大部分都是廢話。
沒有哪一個人, 他說過的話是永遠正確的, 不可更改的。
什麽是迷信?
“主席的話一句頂一萬句”就是迷信。
“兩個凡是”就是迷信。
事物是發展的。
任何的定理定律, 或者聖人講過的話, 都有一個適用的範圍。 我們不能忽略其時空背景, 而無限推廣。
蘇聯的十月革命是以城市暴動的模式。
早期中共領導人生抄硬搬, 也搞城市暴動, 結果慘招失敗。
而毛主席提出“以農村包圍城市”, 就成功了。
這就是要“理論聯係實際”。
佛住世四十九年, 說了很多話。
那是不是“凡是佛說的都是對的,凡是佛的指示我們必須堅決執行”?
那是不是“佛的話一句頂一萬句”?
佛弟子們自己去想。
什麽是入世法?
入世法就是我們在這個世上的生活方式。
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方式都是不同的。 有人喜歡熱鬧, 有人喜歡安靜。 所以每個人的入世法都是不同的。
入世法不必強求一致, 也不可能一致。
佛他自己采取的入世法是他的選擇。
我們雖然是佛弟子, 但不必一定要選擇佛的入世法。 比方說, 佛不用手機電腦, 每日乞食。 我卻用手機電腦, 不沿街要飯。
我一再講, 入世法要與時俱進。
我們今天講《十頌律》第二十一卷到第三十卷。
這十卷的犯戒的例子總結如下:
袈裟穿得不得體, 吃飯時喧嘩, 挑食, 給不滿十歲的小沙彌授具足, 讓未經主人同意的奴隸出家, 讓未經父母同意的人出家, 讓做過賊的人出家, 讓信奉過其他宗教的人出家, 讓殺人犯出家, 讓身體有缺陷或相貌醜陋的人出家, 等等等。。。
這些戒律的產生, 都是出於出家人威儀的考慮。
在當時的印度, 還有很多其他的宗教,占統治地位的是婆羅門。
婆羅門也有出家人。
所以社會大眾自然會就各個宗教的出家人進行比較。
大家都喜歡仙風道骨舉止得體的出家人, 一看就讓人心生歡喜和敬畏。 大家一看到相貌醜陋殘障, 穿著邋遢舉止不得體的出家人自然會心生鄙夷。
所以這些戒律都屬於市場包裝推廣的範疇。
說到底, 有競爭壓力。
至於讓罪犯, 奴隸, 未成年人出家, 屬於法律問題。
弄不好是要吃官司的。
所有這些和道有關係嗎?
一點也沒有。
這些都是入世法, 為的是樹立一個良好的社會形象。
大家不要忘了, 世尊本身是苦行過六年的。 苦行的時候, 衣衫襤褸, 不要說穿著得體, 有塊布蓋住私處就不錯了。 更沒有什麽袈裟。
可是世尊照樣開悟成佛。
修行求道, 和這些戒律是毫無關係的。
比方說, 讓罪犯出家。
大家還記得龍樹尊者嗎?
龍樹尊者年少時仗著一身武功, 夥同他人夜闖王宮偷盜, 並非禮嬪妃, 被幾百衛士追殺。 同伴全被殺死, 隻有他一人拚死逃脫, 從此浪跡天涯。
龍樹尊者是入室搶劫強奸襲警拒捕的通緝犯。
龍樹尊者屬於手段殘忍, 民憤極大, 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十惡不赦之徒。
龍樹尊者後來成為“釋迦第二, 八宗之祖”。
龍樹尊者的師父是十三祖迦毗摩羅尊者。
迦毗摩羅尊者讓龍樹出家, 是不是犯戒呢?
如果是的話, 那我就說犯得好。 謝天謝地, 幸虧十三祖迦毗摩羅尊者犯了戒, 否則, 就沒有八宗了。
沒有了八宗, 那我還寫個什麽?
禪意昨天問:“師父說收山是個什麽意思?”
封筆收山就是說不寫了, 也不再回應任何人, 從此人間蒸發。
我創立了竹林宗, 也將是第一個棄竹林宗而去之人。
竹林禪法和竹林密法, 將由弟子們傳下去。
我偷個懶, 撒手不管了。 我不要像佛陀一樣, 囉裏囉唆講上四十九年, 三年時間足夠了, 該說的都說了。
最後對佛弟子某甲說幾句。
某甲應該是最早到我這裏來聽法的人之一了, 比宇宇都早。 二十來歲, 很年輕的小夥子, 資質也不錯。
修行是要有恒心和毅力的。
在你不在的這段時間裏, 發生了很多事情。 我開了山門, 收了不少徒弟, 其中有六位比你後來的人開悟了。
時間一天天過去, 我封筆的日子一天天迫近。
希望你這次回來就不走了。
你說:“佛是什麽? 自然而然。”
我說:“佛確實是自然而然, 但自然而然不是佛。”
禪門公案你也參了不少了, 檢驗的標準就是我昨天提的三個問題。 你若答得出來, 就給我寫封郵件吧。
你若答不出, 就趕緊找條小板凳坐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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