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上一次你跟LD也為扔房客的東西衝突過,我覺得你的性格比較認死理,而你家LD的性格是被逼緊了就會不知所措,你卻不能察覺到。(有可能我把ID記混淆了)
這類裝修真不是什麽大事,主雇雙方誰讓步也就是兩三千塊錢的事,對夫妻關係的影響卻遠遠超過這錢。你家以後盡量避免裝修,不是對和錯,是人的性格不同。你們適合一個人全權處理,他或你,另一個人插手就會鬧矛盾。
你也可以讓他全權交由你處理,他不聞不問。做好了這次,以後由你全權處理其它事他也會放心。
記住,要避免你下命令但由他去執行,否則,可能激化矛盾。
具體到這事的處理,很簡單,要求施工方按合同整改(不是按你的預期值整改),不改不付錢。工頭找律師你也找律師,讓律師之間談判個出個結果容易一些。記住重點,是請律師去談判,但避免請律師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