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這事你方和包工頭方都有過錯,都贏不全也輸不全,所以,協商解決才是上策。

無論是你犯的錯還是你家LD的錯,你們是一個整體,這是就這個case來說。若你不是在解決這問題,而是解決家庭問題,另論。

這事有個關鍵點:若原始合同裏,原本就是“按這個規格”收“這個費用”,你要求提高規格就需額外付費。可惜你一直說不清這事(你家LD沒留下合同本身不是包工頭的錯)。而第二次合同你不滿意,可是你家LD簽字了,這點對你們又不利。現在事情鬧到政府那裏,要收場可能又需額外代價。有可能你家LD就是怨你做了衝動事,你又強調事情的根源在他,你們這麽鬧下去,都是自傷。(這並不表示我認為你家LD做的事對)。

我猜,這事若請律師處理,大約律師要花3個小時看合同和弄清楚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若由你親自說,再讓律師聽你們家庭之間鬧矛盾的故事,估計三小時還不夠),然後,律師可能要告訴你,包工頭錯在哪裏(提前收費,或合同中有欺騙行為---要證明這點很不容易),你方錯在哪裏(成年人有簽字權,表示對合同要負責),你方有哪些權利(要求整改,可能也會建議你扣住尾款,利於讓包工頭讓步)。我猜律師不會建議你打官司。

我想,最終你方和包工頭都讓一步把事了了是最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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