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守月,這件事情在9月26號的時候,他們做到一半的時候我就發現了和政府要求的不符合,

這個時候我老公已經和他打過電話說明了,寬度少了一尺,另外厚度少了三寸,,他在電話裏回複說,錘掉重新做,沒有提費用的問題,但是實際上,他後來是把我老公約來約去,自己人不出現,當把我老公約到A處等他的時候他就把B處的不合規步道做完了,約到B處的時候他又把A處的車道做完了。當時我們想跟他談一下,根本約不到他人。

等兩個地點做完了,他出現了,要錢。

合同簽訂的是標準步道,並沒有寫尺寸。標準肯定是按照我們市裏的標準。

簽訂合同後,我老公一直問他PERMIT申請下來了嗎,讓他做之前要通知我們去檢查手續。然後他偷偷做完了。壓根沒有提前通知我們。(當然這些在短信裏,沒有在合同裏)

車道市裏本來就有申請許可的規範,他步道沒有申請許可,但是車道他去申請了,政府的人告訴我們,當政府的辦事員告訴他如何申請,寫申請函和劃線的時候(政府的人會幫忙,非常簡單,我先生這個小白自己去申請過圍欄的PERMIT,政府人會全麵協助的),他對政府的辦事員說我會準備好,立刻轉身就走了,根據政府辦事員的描述,他當時非常粗魯,然後再也沒有出現過。然後就是我們打算付款車道之前,請政府來檢查通過,發現他根本沒有拿到PERMIT。、

律師是不建議我們打官司,他說一般都是和解。

我的想法是,如果他和政府說明情況,趕緊申請提早拿到許可(我們這裏政府的辦事員人都很好,都是很願意幫忙,說如果申請,考慮到氣溫和水泥的凝固溫度那麽他們會加快進度,也會替我們PUSH 他趕緊做完)這樣他就幫我們把工程完成,按照政府要求修整,我們就給錢,這沒有問題。

目前的情況是,我們下午去政府PERMIT辦事處的時候,他說他也去,然後我們在那裏等他等他,他根本沒出現。沒有機會跟他談整改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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