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幫這個工人的妻子申請到section8,其中沒有任何不妥之處,因為她以前曾經被批準過,隻是她不願意住在政府的project buiilding裏,我與HA簽訂定的合同完全合法,我少收合約租金與違法不沾邊,我資助窮人應該是行善,有些條件和前提不算過分。至於車他買不起,靠我幫忙,我和他的協議更無違法之說。他其實掙錢不少,我懷疑他有不良嗜好,所以買不起。我為此還經常敲打他。但是他不承認。
問銀行貸款買車,貸款不付清就拿不到title,這是常識。更何況我是有點賠本賣給他的,買來我就沒開過,一直是他開,我經常給他出費用,這他心裏十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