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覺得自己廉價被我逼迫那麽他在法庭上就能贏,結果法官判他輸,因為每次用他,我都有記錄,電子轉帳上麵有時間和工作備注,房租有合同,平均下來,他一小時差不多三十塊,還不包括其他好處,比方說撈人讓他避免牢獄之災,我保留他不是為便宜是為方便。養兵千日,用兵一時。省錢的關鍵在規劃和管理。
我要開走必定有法可依,廉價談不上,房租就是一大塊,他也有算計,其他老美說我慣壞他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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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服我很容易,因為畢竟我隻是事外人,你才是當事人。你的做法我看著比較懸,你自己多當個心就好。有的風險會一潰千裏,無法收拾
-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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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2024 postreply
09: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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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你是誤會了我對工人的補償結構,他工錢一部分是現金,一部分用房租頂替,電子轉帳時都注明了的
-learner4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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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2024 postreply
17: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