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是這樣, 各人管個人的事, 我是不願意在這個話題上花時間的。
但是現實很骨感, 特別是在美國, 現實中宗教不是個人, 而是千方百計要摻乎到其他美國人的個人生活甚至治國政策裏。
一, 墮胎。
基督教,特別是福音派是美國反墮胎的主要推手,斷章取義,錯引聖經說上帝反對墮胎。雖然美國人民大多數認同墮胎, 但最後結果是Roe v Wade被推翻。 宗教不但不是個人的事, 而且導致少數的意見被強製在大多數人的意願上。 這個殘酷現實的結果:被強奸的幼女不得不舟車勞頓跑到外州去墮胎, 懷有染色體異常必死胎兒的德州孕婦被德州最高法院判定不準墮胎, 不得不跑到外州墮胎, 幫助她的人還有被起訴定罪的危險。 德州墮胎的數量從每年近一萬降到幾乎為零。 現實中宗教不是個人的事, 而是幹涉他人子宮的工具。
二, 同性戀。
基督教也是反對同性戀的主要推手, 特別假借上帝的旨意說同性不可結婚 (實際上這是對聖經的錯解)。現實中宗教不是個人的事, 而是參與到他人的房中事。
三, 地球暖化。
反對對地球暖化的研究與處理, 商業利益是主要推手, 而宗教是一個次要的推手, 但是也是一股強大的勢力。 依據科學的發現, 早在40年前,美國就應該帶領全球治理暖化問題。那樣的話, 會是“軟著陸”, 不用費太大的財力物力就可以達到很好的效果。 這麽拖延了40年, 現在造成了很不必要的危機。 不但給美國還給全球人民都帶來民生的災難。 現實中宗教不是個人的事, 還導致了他人經濟上甚至生命上的損失。
四, 國策。
美國第一修正案明明寫著政教分離。 現在有宗教人士說政治不可幹預宗教, 而宗教可以幹預政治。 這股勢力還不小, 文學城裏就有這種言論。 現在美國議長Michael Johnson也持這一觀點。 現實中宗教不是個人的事, 還要參與到政府的政策中。
總結:
以上僅舉幾個例子, 並不全麵, 但是應該足以說明問題。 多瑙版主在歐洲,也許與我們在美國的背景不同, 看到的是相對理想化的宗教。 而我們在美國,生活中需要不斷地防禦宗教對我們個人生活的侵蝕。 防止基督教成為美國的塔利班, 也為了達成宗教僅限於是個人的事這一美好願望, 就有必要站出來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