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文化兄提到的四點,其實從原則上我都同意。但對於應用到實際,看法有些不同,尤其是對第二點。
首先,就如自由兄提到的,作為美國總統,一個最重要的職責是維護美國憲法。當你認識到大選被竊,這可以說是完全顛覆了美國根基。那麽,為了維護美國憲法,自然當用盡一切可能的辦法維護憲法尊嚴。並且,川普總統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憲法框架內,沒有任何超越憲法的行為,包括讓副總統打回舞弊州的選票讓州議會重新認證。當所有的嚐試都失敗後,他完全遵照規則自己回到自家莊園,隻是不願與竊國大盜虛與委蛇。即使卸任後,依然堅持在憲法的框架內繼續抗爭。所以說,川普總統完全沒有違背你說的第二條原則,這也是我最欣賞川普總統之處,就是認定的原則絕對不改變。不知你因為這件事而對川普總統不滿從何說起?
那麽我再舉一個相反的例子,也是認為選舉作弊,就是民主黨的Bernie Sanders。在2016年的民主黨初選,他公開指控民主黨內部選舉舞弊使得他落敗。後續結果呢?沒有後來,隻是競選失敗後他人生第一次買了豪宅。
比較二者,你認同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