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有些所謂的掌握了現代化管理的或深諳民主機製的人士聲稱個人的錯誤遠比製度的問題嚴重,製度是可以避免錯誤的最有效的途徑。這些人士或出於天真或出於無知,似乎忘卻了哪怕在最殘暴的奴隸社會也是有著各種規矩製度的。
這裏不打算就個人與製度的問題做廣泛深入的比較,隻是要指出最能表明兩者之不同的一個要點:
在現代文明社會,如果個人出錯或作惡,他通常不敢公然為自己的錯或惡辯解,極少數囂張狂妄之士如果公然誇耀自己所做的錯或惡,必然會引起公憤,因而最終為自己的錯或惡付出代價;
但是,如果有人按照一個既定的製度傷害了他人,他可以大言不慚毫不羞愧地告訴你:這是我們的製度,我也沒辦法!而且,被傷害的一方也還真就因為那是製度而拿對方沒脾氣。不但執行製度的人可以這樣說,就連製定製度的人都照樣可以拿製度來作為借口:我總不能自己違背自己定下的製度吧?
當然,如果一個製度是由上層製定的,人們多少還可以追究定製度者之責任,至少可以要求他改變製度;但是,如果一個製度是通過民主程序製定的,具備所謂的程序正義,那麽,人們麵對製度所造成的任何惡任何傷害都連叫罵的理由都被剝奪了。。。。。。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