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質疑
劉少奇是中共曆史上具有傳奇色彩的重要人物。早期的工運領袖,白區正確路線的代表,毛澤東思想的提出者,共和國開國元勳,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理論家,等光環一直熠熠閃光。
但是,劉少奇也一直為人們所詬病。至於他是否是叛徒已不重要,相信毛澤東在建國初期讓高崗調查他在沈陽被捕後的表現,絕非是空穴來風或者一時頭腦發熱。退一步講,即便他當了叛徒,也不應當遭受那樣的羞辱,他畢竟是建立過大功勳的人。陳XX不也為日偽政權做過事嗎?那還有漢奸嫌疑呢!毛澤東沒有為此為難過他。所以八屆十二中全會把那件事抖落起來,和後來為其平反又將此事掩蓋起來,都是政治需要。也可看出曆來的政治結論是多麽不靠譜,這不靠譜源自於“出氣”政治。官大嘴大一直貫穿於整個革命曆程,高懸的“實事求是”一直是照人不照己的鏡子。
現在,人們指責劉少奇主要是如下幾件事:延安整風,土改,天津講話,推廣桃園經驗,文革初期白色恐怖五十天等五個問題。天津講話、桃園經驗、和白色恐怖五十天在前一節已做過論述,下麵就土改、延安整風以及劉少奇的卓越功勳作簡要的論述。
土改,也稱為土地革命,是共產革命重要的一環。當年,千百年一直受剝削的農民第一次無償獲得土地,無疑是一件是振奮人心的大事,共產黨也一直把土地革命作為最值稱頌的業績來宣傳。共產黨在二十八年的奪權鬥爭中,土地革命是最成功的戰略策劃,它為共產黨爭得了民心,最終取得了政權。
由於後三十年的執政理念以及宣傳中心的偏差,以及海外右翼學人的觀點無限製的流入,土改的麵目被嚴重扭曲了,它似乎不再是一件值得稱頌的功德,幾近成為一樁罪孽。根本緣由是有人把土改中的對地主富農的鎮壓的真實情況,原封不動地捧出來晾曬。曆史上,能稱之為革命的行為,都含有殘暴的成分。蔣介石的四·一二大屠殺,以及逃到台灣後對地下共產黨的血腥鎮壓,和共產黨的土改在殘酷上不分伯仲,甚至有過而不及。令人納悶的是,一些吃共產黨飯的學者,專門去寫土地革命中殘暴的一麵,以此來換取反共分子和反共洋人的賞識。這樣做,缺少起碼的職業操守,因為你是吃皇糧的,就得為官家說話,如果你堅持你的觀點,不妨離開吃皇糧的單位,做一個自由撰稿人,自掙自吃,那樣你可以敞開來說,想怎麽說就怎麽說。否則,一麵端著官家的碗,一邊罵官家,道德何在?臉麵又何在?讀了那麽多的書,怎麽到頭來卻像一個失寵的小妾,把老公的暗瘡也抖落了。至於海外右翼學人的觀點流入,怪不得這些學人,他本來就是吃反共飯,罵共產黨是他的職業。隻能怪共產黨的內鬼,利用掌控的媒體,刊登反共的文章,幹著吃裏扒外的勾當。
土地革命是共產事業最成功的政策策略謀劃。首先,它為共產黨解決了兵源和糧草,是革命根據地和軍隊賴以生存的依靠。共產黨就是靠分田分地、鎮壓惡霸地主使許許多多的翻身農民義無反顧地走上革命的不歸路;其次,土地革命點燃了燎原烈火,使無地和少地的農民看到了翻身的希望,1950年前後,全國農民最終無償獲得了土地,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的夙願,這是五千年的中華文明史僅有的一次,也是世界曆史上僅有的一次,值得大書特書。第三,隨著土地革命的成功,土地私有製被徹底鏟除,連同一起被鏟除的還有封建觀念和剝削觀念,大大縮短了中國步入現代社會的進程,為中華民族的崛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第四,土地革命為那些無良的財富擁有者樹立了一個帶血的警示碑,碑文裏記述了土地高度集中和財富高度集中的種種弊端,告誡那些財富擁有者,擁有大量的財富並不可怕,可怕的是貪婪和無恥。碑文裏還有記載許多事例,記述了那些擁有巨額財富的人,屢屢玩弄腳踏兩隻船的伎倆卻最後失敗的故事,希望人們通過這些故事獲得如何使用財富的基本知識,這些知識絕非是投機二字能概括的。
不可否認,土地革命中出現過許許多多駭人聽聞的悲慘故事,但這是任何形式的大革命都無法避免的,比如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斷頭台和英國資產階級革命中查理一世被處死。我們應當看到,共產革命導致了共和國的誕生,共和國的誕生導致了中華民族的崛起,中華民族的崛起導致了今天廣大群眾的幸福生活。我們不能一邊住著高樓、一邊錦衣玉食,還老是去揭創業時留下的老疤。我們當有“沉舟側伴千帆過,病樹枝頭萬木春。”的胸懷。所以,不要把土地革命中的種種陰暗,都歸在毛澤東和劉少奇的名下,那個時候,共產黨是冉冉升起的紅太陽,天佑中華的神跡,是通過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等人的業績實踐出來的。他們在實踐的過程中依靠廣大群眾,打擊極少數剝削分子,有仁慈的一麵,也有殘忍的一麵。殘忍是被逼出來的,因為他們被敵人稱之為土匪,必欲殺之而後快,他們隻有拿起槍來奪取政權。如果不這樣做,他們就會被斬盡殺絕。所以,在奪權的戰爭中,無論他們使用了什麽方法,包括土地革命中的一切政策和手法,都有合理的一麵。
劉少奇是共和國建立前夕土地革命政策的製定者和操作者。《中國土地法大綱》就是在他的領導下製定出來的,土改中,他對各地區的土改做出了一係列指示,使得土改順利完成,為解放戰爭提供了強大的人力和物質的支持,基本保證了戰爭的需要,功勳值得肯定。
但是,令人不能理解的是,劉少奇為什麽要在取得政權十幾年後的1964年,將土改時的經驗和做法原封不動地搬出來用於四清運動,桃園經驗就是在這一背景下產生,再一次人為地製造許多冤案,幾十萬人被打成反革命,家破人亡的事例不在少數。
1947年7月20日,劉少奇與晉冀魯豫代表團座談時指出:“搞土地改革,就是為了打勝仗,打倒蔣介石。”同時還說:“如果不堅持土地改革,勢必喪失了農民,喪失了戰爭。”他這樣說沒錯,因為農民是共產革命取得勝利的唯一保證,而土地革命則是保證農民鐵了心地跟共產黨走的唯一正確的方法和策略。
當時,由於富有階級中許多人都采用投機的腳踏兩隻船的心態,在一個家庭中安排其中的子女投奔共產黨。致使黨內出現“在冀察晉(晉綏亦大體相同)黨、政、民縣以上幹部,地主、富農家庭出身者占很大百分比。區、村幹部及支部黨員中農是主要成分,其中地主、富農成分直接間接占統治地位者不少,貧雇農抗戰初期雖在黨內占多數,但現在一般隻占少數,且不起作用,他們仍係最受壓迫階層,中農、貧農出身的區、村幹部,完全不受黨內黨外地主、富農影響者不多。”的情況。(見劉少奇1947年8月4日,就土地改革問題向中共中央的報告。)由於這樣的情況,許多地方政府出現腐敗現象,那裏土改搞不好,甚至開展不下去,如不徹底解決,戰爭很難維持下去。為此,劉少奇要求把土改與整黨聯係起來,並“號召人民起來罷免不聽從群眾的幹部,把自己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裏。”為此他還說:“兩個月來我即考慮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現在所發現的唯一有效方法,隻有上述經過貧農團和農會,發動群眾放手發揚民主,以徹底完成土地改革,改造黨、政、民組織與幹部,並造成樹立民主作風的條件。”與此同時,他又不無擔心地說:“這個方法,又是如此激烈的一個鬥爭過程,若在全國實行,必致有數十萬黨員及大批幹部被群眾拋棄,或被批評鬥爭與審判,若幹事變,亦將不可避免要發生。因此這是一個需要十分負責的重大原則問題。然而土改必須徹底完成,農民民主自由必須保障,作風必須改變,脫離群眾的幹部必須撤換,犯罪者必須受到應有處分。”
為了徹底完成土改,不惜數十萬黨員及大批幹部被群眾拋棄,或被批評鬥爭與審判。這是何等的決心和毅力!他這樣說並要求基層嚴格執行,顯示出他的決心和毅力:一旦認準目標,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人的政治生命可以不考慮。可見,劉少奇的這一思路,與他後來在“四清運動”和文革初期的指導思想如出一轍。
但是,我們必須指出:這樣的思路和做法,在土地革命中是完全正確的,可在四清中以及在文革初期運用則是完全錯誤的。馬背上得天下,卻不當在馬背上治理天下。
馬克思主義活的靈魂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1960年代的中國和1940年代的中國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天地。1946年——1950年的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的鬥爭進入白熱化,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兵民是戰爭之本,為爭奪民心,共產黨加快了土地革命的進程,根據具體情況一再修改鬥爭策略,凡不利於爭奪民心的弊端必須果斷的鏟除。為保證土改徹底完成,犧牲幾十萬上百萬的政治生命(大都是腳踏兩隻船和被腐蝕的基層幹部)是值得的,也是必須承受的。否則,革命如果失敗,則是幾千萬人頭落地;聽任腐朽透頂的蔣家王朝繼續執政,中華民族還有亡國亡種的可能。如果把1940年代的政策和策略原封不動地搬到1960年代運用,失敗是必然的。因為1960年代,是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那時候,黨內和社會的腐敗並不嚴重,把形勢估計得過分嚴峻,勢必造成階級鬥爭擴大化和殘酷化,用江湖的話說,這叫自廢武功。另一方麵,共產黨是執政黨,執政黨不能因為得了江山就忘乎所以、胡亂作為,要愛民親民,不能動輒就將人家整得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真的不明白劉少奇通過王光美在和平的環境下大搞極左路線出於什麽樣的考慮。是思想陳舊,還是想以順者昌逆者亡劃線來殺雞儆猴。退一萬步講,由判斷錯誤而推行極左路線,也得講究方法與策略。殺雞儆猴,隻能殺少量的雞,目的是震懾,絕不應當把鬥爭的矛頭對著廣大群眾,傷及大多數。劉鄧文革五十天,把那麽多學生娃娃打成反革命,究竟是為哪般?真的讓人摸不清頭腦,他們可是黨內精英中的精英呀!由此可見,毛澤東把運動的重點指向黨內的走資派是高明的策略,他所觸動的人占總人口不到1%。因為大的方針失誤以致造成大的禍害,它的禍根隻能在黨內,說他是走資派可以,說他是階級異己分子也可以,甚至說他是被敵人腐蝕了也可以,說他是被帝國主義收買了還可以。不在名稱而在實質。如果換到現在,我們可以把走資派稱之為腐敗分子,打倒腐敗份子怕沒人會反對。可是在當時的語境下,資本主義是一個壞透頂的社會,你走資本主義道路,你就是壞人,就要被打倒。即便是在今天,也看不出資本主義的優點何在?娛樂致死,金錢至上,兩極嚴重分化,權錢高度集中,剝削你沒商量,有冤沒錢沒處申,這似乎都不是優點。它唯一的優點僅僅在於:它用金錢為誘餌,壓榨、誘發人們的精力和智慧,創造出許許多多高科技,進而大幅度地提高了生產力,來為政治寡頭、金融寡頭、軍事寡頭和大企業主攫取社會財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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