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重用後,最難處的就是原來的平級同事,“此同事乘機壓製控製其他同事”,不管是不是事實,最少這位PM沒有領導經驗。這個矛盾大半已經上升到管理層,上級管理層,人事。“其他同事”不接受處理結果,一狀告到工會。
2. 矛盾到了這一地步,就要準備打官司了,準備之一就是開個會,以團結為口號,讓大家暢所欲言,公開自己意見。然後記錄歸檔,將來真打官司的時候翻出來:我們對此案很重視,采取了A, B, C, D, E...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口說無憑,白紙黑字為證。
好的管理,對提出的意見認真考慮一下,能改的就改,不能改的再討論。一般的管理,有了記錄將來可以保護我自己就行了。不好的管理挑動群眾鬥群眾,會上張三,李四,王二麻子吵起來了:你看,明明是他們不可理喻,有人告狀,不是我的錯兒吧。陰險的管理引蛇出洞,誰說了我什麽先記下來,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好的管理少,一般的管理占大多數。不好的管理很少,陰險的管理大概率碰不到。
3. 到了這種地步,誰承擔什麽責任以公司利益為前提。大不了統統解聘,地球沒了誰也轉。你認為“主要問題在管理者不負責任, 把該承擔的職責推給基層自己協調解決.” 直接表達出來有什麽好處?最重要的是對誰有好處?
在會上公開說誰不好,誰也不高興,哪怕“我都是為了他好”。領導藝術有個準則:公開表揚,私下批評。其實這也是一個職場溝通準則,甚至可以衍生為處事準則。如果你希望管理層知道你的看法,約個 1 對 1 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