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的案情有進展,恭喜。同意你的分析,選項 1 和 3 對你比較有利 (主貼裏說的是1 和4, 大概是筆誤。)

本帖於 2024-09-08 06:06:16 時間, 由版主 廢話多多 編輯

在 1 和 3 之間, 1 可能賠償高一些,因為是你們提要求,公司往下壓,即使多付,也會覺得占了便宜。3 可能低一些,因為是公司開價,你們向上爭取,即使少付,公司也會覺得吃了虧,阻力大一些。

然而,1 的精神壓力大一些。是否選擇,要依你的健康(包括心理健康)狀況而定。

以前你的帖子裏提到你兒子的話,特別感動。不勸你放棄,但希望你做選擇時把你的健康和家庭因素加上去。

另外,你的年齡對你的職業發展不是問題,別聽律師瞎得得。我認識一些退了休,突然心血來潮開谘詢公司的人,也做得風生水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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