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裏,經常有刀光劍影。
一次,做一個項目。設計參數,數據不對。我提出反對意見。
Project manager ,堅持按原定的設計參數,一手遮天,並且跟公司的GM說了許多對我不利的話。
我於是退出項目,開始找工作,換了工作。
最近的一次,我老板說我 under performance. 我不認同。
我於是去申請了公司裏更高的職位。
她知道後,很生氣。
她後來調離了我們部門。臨走之前,她取消了我的差評,給了一個中性的評估。我送了件禮物給她。
我去申請其他公司的職位,請她做推薦人,她拒絕了我。
我後來申請了其他的公司,沒有再找她做推薦人。
總結如下,公司裏,不僅要敢於鬥爭,還要善於鬥爭,要給自己留一條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