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技術合同工的,有十幾年了。從來不相信公司所謂的個人發展空間。
隻要合同費率不錯,什麽頭銜都可以,沒有頭銜更好。
有一次客戶方想叫我轉正管我所在的團隊,我說管理我不喜歡幹,需要加錢。
他去問了他老板回來說最多隻能給director的職務但要管三個團隊。
我以為收入會增加,在猶豫的時候,他給我看了package....一算收入要比當時少15%!
他解釋了下,我合同工程序員的收入換成全職跟他們的VP一個水平,他們沒有VP的空缺。
我立馬決定繼續幹技術。不用加班(我倒是想加啊)也不用在人事架構裏勾心鬥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