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principal engineer”,可否保持現有職稱,加一個director的工作職稱 (working title)?
題外的話:
就我所知,美國職場做技術性管理,要做好了不比做技術省心省力。技術性管理,一定要跟的上技術的發展,結果成了一人兼任二職,累的賊死。
如果技術管理跟不上新的發展,慢慢就成了外行領導內行。外行不是不可以領導內行,但這樣的外行,領導力必須是頂尖兒的,領導力與人的個性有關。我們做技術的人,多半沒有做領導的個性,否則一上來就念MBA不學IT了。沒有做領導的個性,可以用其他的工作方式彌補,但要做到CEO不容易。
我的博客裏有幾個帖子講性格類型供參考: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42433/201208/11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