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貢獻該為著名作者,早就該談。估計現在談,乙大概不會加你為作者,然而不談,絕對不會加。原因:你自己都不覺得自己該為作者,別人更想不到。
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自己的知名度。你做了什麽,乙不會知道,通過此次談話,讓乙明白員工中有如此之人才,以後再有類似的事,不會忽略。即使他不做你的管理了。
談的時候要委婉一些,談之前做好準備,把你做的事按規矩簡單明了地總結一下。談時先問你是不是作者之一,回答不是,然後說你好奇為什麽不是,因為你做了。。。乙會給出一大堆理由/借口。沒必要爭,也沒必要同意,表示明白了。然後問你以後如何努力可以成為作者之一。如果對方說的有理,表示同意。沒理,表示信息量太大,要好好想想。
談後不必與甲說。他問,就說談過了,結果還沒定 (這是實話,誰是作者,隻有文獻發表了才是定了)。乙同意不同意你成為作者,與甲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尤其如果乙同意你成為作者,你沒有必要給甲提供武器。
題外的話:
1. 是否為文獻作者,是一件100% 的“事”。你把如何處理這件事變成200% 的“人”,於是產生了各種煩惱和疑問。
2. 即使涉及到人,職場進取勇者勝。如果怕得罪人,該說的不說,該做的不做,效果適得其反。其實,不問,對甲以後寫不寫參考信沒什麽影響。問了,乙也不會記仇,如果連這種事兒都生起氣來,根本做不成大老板,早氣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