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與乙談,但原因與甲無關。如果按規矩,

來源: 廢話多多 2021-04-23 03:28:3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79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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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夾在新舊老板之間該如何處理Diana-Sun2021-04-22 17:40:15

你的貢獻該為著名作者,早就該談。估計現在談,乙大概不會加你為作者,然而不談,絕對不會加。原因:你自己都不覺得自己該為作者,別人更想不到。

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自己的知名度。你做了什麽,乙不會知道,通過此次談話,讓乙明白員工中有如此之人才,以後再有類似的事,不會忽略。即使他不做你的管理了。

談的時候要委婉一些,談之前做好準備,把你做的事按規矩簡單明了地總結一下。談時先問你是不是作者之一,回答不是,然後說你好奇為什麽不是,因為你做了。。。乙會給出一大堆理由/借口。沒必要爭,也沒必要同意,表示明白了。然後問你以後如何努力可以成為作者之一。如果對方說的有理,表示同意。沒理,表示信息量太大,要好好想想。

談後不必與甲說。他問,就說談過了,結果還沒定 (這是實話,誰是作者,隻有文獻發表了才是定了)。乙同意不同意你成為作者,與甲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尤其如果乙同意你成為作者,你沒有必要給甲提供武器。

題外的話:

1. 是否為文獻作者,是一件100% 的“事”。你把如何處理這件事變成200% 的“人”,於是產生了各種煩惱和疑問。

2. 即使涉及到人,職場進取勇者勝。如果怕得罪人,該說的不說,該做的不做,效果適得其反。其實,不問,對甲以後寫不寫參考信沒什麽影響。問了,乙也不會記仇,如果連這種事兒都生起氣來,根本做不成大老板,早氣死了。

 

 

所有跟帖: 

謝謝。有的話很有道理 -Diana-Sun- 給 Diana-Sun 發送悄悄話 Diana-Sun 的博客首頁 (203 bytes) () 04/23/2021 postreply 13:45:01

這種事麵談比較好。寫Email會有記錄 -三絲- 給 三絲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3/2021 postreply 18:03:12

第一個回帖已經說過了,你著名的事,與甲無關。(大概這是沒有道理的話。)甲很明顯地把你當槍使,居然 -廢話多多- 給 廢話多多 發送悄悄話 廢話多多 的博客首頁 (641 bytes) () 04/24/2021 postreply 02:34:54

我也不想當甲的槍。但是又不想得罪甲。畢竟她對我於公於私一向都不錯。 -Diana-Sun- 給 Diana-Sun 發送悄悄話 Diana-Su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24/2021 postreply 10: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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