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個小牛,我對員工好在這疙瘩比較出名。該升職長薪,隻要有預算,不等員工說就升了長了。有的時候會哭著喊著求人事找相應的政策辦事兒。
鼓勵做的好的員工比懲罰做的不好的員工有效的多。否則辦公室就成了大鍋飯。活兒做不出來,大家倒黴。
所以我還沒遇到人為的該升不給升的時候。實在沒有預算,員工也能理解。因為我的預算非常透明,大家都知道自己工資是多少,加上房租水電,管理,輔助人員的工資等等,每年要創收多少才能把升職長薪的錢掙出來。我屬於那種神經兮兮的人,一有風吹草動就發愁沒錢發工資,反而是員工反過來給我算帳吃定心丸。
至於該不該升,員工一來我們就會一起製定一個計劃,我知道他的期待值,他也知道我的期待值。一對一時經常叨叨著,每年總評的時候把期待值重新捋一遍。做到了就升,做不到就不升。
跑題了。最後再說一句題外的話:
升職不是因為本職工作做的好,或是多做了同一級別的事兒。而是做到超出了本職工作的範圍。要求升職長薪的時候,一定要證明自己己經做到了要升到那個職位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