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在不停地反複說,你應該決定,迭戈沒有這個權利。我還沒有跟我老板說,正在打算說。我不在英國。你能不能詳細說說這種情況為什麽在美國會引起官司嗎?
我已經給他發過兩封郵件解釋了,
所有跟帖:
•
1?你不在英國,怎麽把他們倆召集起來和你一塊開會? 是視頻?電話會議?至於電郵,是否清清楚楚地寫明白了?例如
-廢話多多-
♀
(399 bytes)
()
01/30/2019 postreply
12:19:57
•
項目經理在英國,但是迭戈和彼得都不在英國,他們和我在一個site
-努力高興-
♀
(233 bytes)
()
01/30/2019 postreply
12:25:27
•
這就是為什麽準備打官司。組裏一個不幹活的人,工資要照發,你們負擔的起嗎。如果負擔不起,下一步就是PIP了。
-廢話多多-
♀
(1209 bytes)
()
01/30/2019 postreply
12:38:46
•
嗯是的。這個事情的確是我想當然了。第一次處理這種情況沒經驗。
-努力高興-
♀
(254 bytes)
()
01/30/2019 postreply
12: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