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在不停地反複說,你應該決定,迭戈沒有這個權利。我還沒有跟我老板說,正在打算說。我不在英國。你能不能詳細說說這種情況為什麽在美國會引起官司嗎?
我已經給他發過兩封郵件解釋了,
所有跟帖:
• 1?你不在英國,怎麽把他們倆召集起來和你一塊開會? 是視頻?電話會議?至於電郵,是否清清楚楚地寫明白了?例如 -廢話多多- ♀ (399 bytes) () 01/30/2019 postreply 12:19:57
• 項目經理在英國,但是迭戈和彼得都不在英國,他們和我在一個site -努力高興- ♀ (233 bytes) () 01/30/2019 postreply 12:25:27
• 這就是為什麽準備打官司。組裏一個不幹活的人,工資要照發,你們負擔的起嗎。如果負擔不起,下一步就是PIP了。 -廢話多多- ♀ (1209 bytes) () 01/30/2019 postreply 12:38:46
• 嗯是的。這個事情的確是我想當然了。第一次處理這種情況沒經驗。 -努力高興- ♀ (254 bytes) () 01/30/2019 postreply 12:44:04